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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義務教育法對經費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義務教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等,都作出了新規定。實施這一國家大法,上海地方立法又會呈現怎樣的思路?
今天上午,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6次會議審議《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修訂草案)》。
經費保障提高,免費范圍擴大新義務教育法明確,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從2008年開始,本市實施義務教育不僅不收學費和雜費,同時也不再收取教科書費和作業本費。修訂草案讓這一措施法定化——在國家規定不收學費和雜費的基礎上,增加了免收教科書費和作業本費的內容。
市教委主任薛明揚說,隨著本市義務教育經費保障程度不斷提高,免費范圍可能進一步擴大。因此,修訂草案還規定,本市逐步擴大免費的范圍。
非戶籍少兒同樣接受義務教育『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是一大難點。』市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主任委員孫運時說,這需要通過地方立法來規范。
根據新義務教育法的要求,修訂草案明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本人身份證明、就業證明或居住證明,以及孩子的身份證明等,可向居住地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讓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就讀,就讀學校統籌安排。
違法造成影響,應當引咎辭職新義務教育法規定:發生違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礙義務教育實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負有領導責任的人民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
『這項規定是新義務教育法中的一個重點內容,但「重大事件」和「重大影響」究竟是什麼,還需要地方立法細化內涵。』孫運時說,此外,修訂草案還將明確引咎辭職的程序,這會成為修訂草案中的又一個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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