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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教育科學研究所徐美貞
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學校安全工作的復雜化程度加深。學校及其周邊的很多安全隱患問題往往不是學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門一家就能解決的,而是需要得到政府其他相關職能部門的大力配合,纔能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實際上,這一問題已經引起國家的重視,2006年6月30日頒布的《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就明確規定了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十個部門的不同職責,要求這十個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依法履行學校周邊治理和學校安全的監督與管理職責』,『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聽取學校和社會各界關於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時過兩年,『十個部門之間能否配合好?』『聯席會議制度怎麼建?怎麼落實?』這些在當年《管理辦法》頒布的新聞發布會上就被提出來的問題在江西省贛州市得到了圓滿的回答。
江西省贛州市於2006年12月開始探索實施學校安全隱患臺賬建設工作。其基本做法是,在全面深入地進行學校及周邊安全排查的基礎上,學校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依據安全隱患整治責任主體進行科學分類、造冊登記、建立臺賬,並將學校難以解決的安全隱患逐級上報,再由各級政府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將安全隱患整治責任主體以抄告單形式責成責任單位進行及時整治;領導小組定期通報並列入年終對責任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目標管理的考評中。安全隱患臺賬制度的實施,落實了各級政府部門的安全管理責任,大大化解了本不應由學校承擔、學校也無力承擔的過重安全壓力,從體制、機制上建立了學校及周邊安全保障體系,大大減少了贛州市學校及其周邊的安全隱患數量以及學生群發性安全事故的發生,使學校和教師更加放心大膽地抓素質教育,以更多的精力抓教學質量提高,得到了各界的高度好評。
從本質上看,贛州市安全隱患臺賬制度實際上就是《管理辦法》中規定各級政府都應該建立的『聯席會議制度』。
贛州市的做法,被很多媒體當作新生事物進行廣泛宣傳,一方面證明了聯席會議制度是解決當前學校及其周邊安全問題非常行之有效的辦法,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目前還有很多地方沒有建立起這種制度,各個部門還是各行其是,缺乏一種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使得對『學校安全的監督與管理職責』沒有得到切實有效的履行。
建立聯席會議制度關鍵是各級政府要負起統籌協調的職責。目前各級政府在宣傳中把學校安全工作的地位擺放得不可謂不高,對各部門在學校安全工作中的職責規定得不可謂不清,但是在工作中往往缺乏一種長效溝通、運行和監督的常規機制,因此成了一些不夠負責的職能部門互相推諉的借口,使得學校及其周邊的安全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以致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由此可見,各級政府建立學校安全聯席會議制度是解決當前學校安全工作諸多問題的一個重要環節。
借鑒贛州的經驗,建議各級政府及時建立學校安全聯席會議制度。由分管安全工作的政府領導擔任聯席會議的召集人,定期舉行與學校安全工作有關的各相關職能部門的會議,協調解決學校或者教育系統內部難以處理的安全隱患,明確相關職能部門的責任和解決時間,並且把安全隱患的解決情況納入對各責任部門的督導評估體系中去。對於本級政府不能解決的問題要逐級上報,爭取上級政府的支持,通過統籌協調,使人民群眾和政府部門都很關心的學校安全問題真正得到有效的解決;真正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學校、家庭和社會多方聯動、齊抓共管的理想的學校安全工作格局。
創新學校安全工作機制是時候了!就從建立聯席會議制度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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