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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有關部門日前通報,為維護高考的嚴肅性和公正性,湖北省對石首市、監利縣違反規定更改部分高考學生民族成分事件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處理。
今年8月1日,本報發表了記者雷宇對湖北省石首市、監利縣有關人員弄虛作假更改部分高考學生民族成分的調查報道(詳見本報8月1日特別報道版《湖北高考生民族成分造假事件調查五道關口為何卡不住民族成分造假》),引起了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視,並責成省監察廳、民宗委、教育廳、公安廳組成聯合調查組赴當地進行調查處理。
經查實,參與弄虛作假更改民族成分的考生共62名。其中,網上公示的石首市56名少數民族考生中,確認不是少數民族的有36人;網上公示的監利縣47名少數民族考生中,確認不是少數民族的有29人,其中有3名考生家長於公示期間主動申請更正為漢族,未享受優錄加分政策,故該縣不是少數民族的考生實際為26人。目前,這62名非少數民族考生及家長的民族成分,均已在本人申請下更改為漢族。據了解,此事件的考生家長中有黨員乾部17人。
為維護黨的民族政策的嚴肅性,確保高考錄取工作公開、公正、公平地進行,湖北省人民政府在取消62名非少數民族考生的政策性加分的同時,對相關負責人、考生家長中的黨員乾部進行了嚴肅處理。根據黨紀政紀有關規定,給予石首市民宗局局長餘剛、原局長郭耀遠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給予石首市公安局副科級偵查員李必煥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監利縣民宗局原局長萬建芳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給予監利縣民宗局局長彭柳、公安局戶籍科科長張繼業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石首市考生家長、市委宣傳部副部長李先勇和市委辦公室工會主席岑紅黨內警告處分。其他考生家長中的黨員乾部由所在單位進行教育。
湖北省人民政府還責成省民宗委、公安廳等相關部門針對此次事件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一次民族成分清理檢查工作,自查自糾,堵塞制度漏洞,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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