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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所國家示范性高職立項建設
中央專項資金須專款專用
教育部、財政部日前下發通知,確定北京農業職業學院、天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等30所高等職業院校為2008年度『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立項建設院校,項目建設期為3年。
據了解,為保證立項建設院校建設方案的順利實施,教育部、財政部要求,有關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院校舉辦方,進一步完善招生批次、跨省招生、單獨招生試點、專業設置等相關政策,促進立項建設院校加強教育教學改革和內涵建設,以引導其不斷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在資金方面,教育部、財政部明確,有關地方教育、財政部門和院校舉辦方要按職責劃分對立項建設院校進行重點支持,確保資金及時、足額到位,確保『十一五』末立項建設院校的生均預算內撥款標准達到本地區同等類型普通本科院校的生均預算內撥款標准。
另外,中央專項資金主要用於支持立項建設院校重點建設專業、改善教學實驗實訓條件、開展專業帶頭人和骨乾教師培養、進行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改革等工作。中央專項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不得用於基礎設施建設和專職人員引進等方面。
據悉,教育部和財政部將對項目的實施情況逐年考核、適時調整,對年度績效考核不合格的院校,將取消其立項資格、終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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