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人事局日前發布通知,稱經請示國家公務員局,將國資委200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計劃中,政策法規局『國資監管政策法規工作主任科員及以下』(0401002001)職位的專業要求,由『民商法』調整為『民商法、經濟法、國際經濟法、憲法行政法和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