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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10月30日)獲悉,為完善與其配套的招生考試評價制度,紮實有效地推進素質教育,天津市教委決定,調整初中畢業生加分政策,從2009年起,停止對初中畢業生中體育類、藝術類、科技類、學科類特長生的加分。
天津市教委中學處處長黃炎介紹,隨著課程改革的深化,改革試驗的效果將會逐步凸現出來,調整初中特長生加分政策的時機和條件已經成熟,為此,市教委頒布了《關於停止對初中畢業生中部分特長生加分的通知》。通知規定:自2009年起,停止對初中畢業生中體育類、藝術類、科技類、學科類特長生加分。
本市將進一步完善初中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充分發揮評價的激勵功能,將學生初中學段在體育、藝術、科技、學科等方面取得的榮譽或業績,記入《初中學生成長記錄》,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內容,在招生錄取過程中發揮作用。另外,根據《關於印發〈天津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制度改革方案(試行)〉的通知》規定,本市要建立和完善特色高中校自主招收藝術、體育、科技特長生制度,為各類特長生的成長和發展創設良好的條件。(賈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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