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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不嚴,師之惰。』從古至今,嚴師和學生總會構成一對矛盾,引發各種問題。這個10月,在山西和浙江發生的兩起『弒師案』使這對矛盾登峰造極。對此,教育部做出回應:教師正當使用的、恰如其分的懲戒不屬於對學生的體罰,不提倡對學生的一切行為都給予包容、甚至遷就的做法。
師者,無非傳道授業解惑。在這個過程中,必然包括了引導、匡正、批評。人人都知道園丁修枝剪葉讓小樹成材的道理。因而在教育的過程中,適度的懲戒是必須的。比如考試得好,就是給予公開表揚;寫錯字了,就是要罰抄生字。獎懲得當,纔會使得學生夯實基礎知識,纔會引導學生朝著良好的方向去發展。這是最簡單,也是最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之一。
但凡事要適度。在新聞中,不乏學生被老師體罰甚至毆打的事件。老師無一例外地解釋說這是為了學生好,情急使然。家長自然要討個說法,矛盾愈演愈烈。於是,又出現了對學生一味遷就縱容的另一個極端,乃至搞得學校裡幾乎沒有了師道尊嚴。
那麼到底該怎樣教育?懲戒和體罰,到底該怎樣區分?基本上,要鼓勵的是在孩子的心靈和身體承受的范圍內,通過適度獎懲建立一種標准並使之成為導向。懲戒是對不良行為的矯治,其實也是一種愛,體現了更強的分寸感。相應的,要反對的是體罰。這不僅違背教育初衷,更違背人和人之間的基本規則。老師,甚至是父母,都沒有權利這樣做。
另外,我們迫切想對教育部的規定作一個補充——不體罰不等於不傷害。
不要以為不體罰就行了,要防止有人拿教育部的話當武器,對孩子進行『心靈的戕害』。那種來自老師的鄙視、羞辱,還有老師發起同學參與或同學自發老師默許的冷遇、孤立是和體罰不相上下的另一種暴力。而這種冷暴力激發的逆反和仇恨,將在學生成長的過程中發芽,或會結出一生的苦果。
做好老師,一定要拿捏好懲戒的尺度。就像好醫生做手術,割除壞的部分,又不傷害健康肌體。我們祈求所有的老師,請千萬穩住那只拿手術刀的手。事關孩子幼稚的心靈和一輩子的人生,萬望慎重,萬望深思而後行。(張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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