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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邊防、消防、警衛部隊每年有計劃地接收一定數量品學兼優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入伍,以補充公安現役乾部來源,改善乾部隊伍結構,提高乾部隊伍整體素質。2009年接收大學畢業生政策問答近日由公安部網站發布。
問答指出,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范圍,必須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必修課程重修和補考累積4門(含)以上或1門(含)以上補考不及格的畢業生,以及在校期間因違反紀律或其它原因受過處分的,則不被接收。
問答對年齡作出了規定,大專生、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分別在22、24、29、34周歲(截止畢業當年8月31日)以下。
身體條件方面,雙眼裸視力,擬補充到指揮崗位的畢業生不低於4.6,擬補充到技術崗位的不低於4.3。報考公安警衛部隊的畢業生,男生身高不低於1.75米,女生身高不低於1.65米。
接收對象必須通過由公安部政治部組織的全國統一知識能力考試和由接收單位組織的考核考察。全國統一知識能力考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范圍和題型,參照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確定。時間為2009年2月15日,上午9:00-11:00進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下午14:00-16:30進行申論考試。
在首次評授警銜、定職定級以及福利待遇等方面,與同期入部隊院校學習的畢業學員同等對待。目前定職授銜的具體規定是:大專畢業生,授予武警少尉警銜,定為排職(技術14級);本科畢業生,授予武警中尉警銜,定為副連職(技術13級);碩士研究生,授予武警上尉警銜,定為正連職(技術12級);博士研究生,授予武警少校警銜,定為正營職(技術10級)。
接收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一律安排到基層一線崗位任職,在基層一線崗位的實際工作時間不少於2年。除根據部隊建設需要經組織安排外,個人在5年內不得要求退出現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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