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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親愛的爸爸媽媽,讓我和你們一樣一輩子住在又髒又亂的村裡,我會開心嗎?讓我和你們一樣天天下地乾活、一輩子當農民,我能過好嗎?親愛的爸爸媽媽,如果你們支持小區建設就請簽上名字。』這是洛陽市洛龍區古城鄉政府起草、由古城鄉青陽屯村中小學生交給家長簽字的一封公開信。古城鄉政府為完成青陽屯村拆遷任務,想出了這個辦法。
沒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應該說,用孩子來做家長的思想工作,算是比較『文明』的。而且,這封《給爸爸媽媽的一封信》,沒有任何強硬之詞,甚至是曉之以理、動之以情,這就是『水平』。常識告訴我們:學校及其教師的話,學生是不會不聽的。書信『逼遷』,是挾孩子以令父母,利用了孩子的天真無邪。同時,學校此舉也是不得已而為之,因為這是鄉政府的決定。權力乾預下,學校與學生淪為『工具』。
我們要客觀地分析一下村民們不願意搬遷的原因。多位村民稱,他們並不是不支持政府的拆遷決定,他們的要求很簡單,就是先給他們建設好新小區,或者至少讓他們能看到新家在哪兒。這個要求並不過分。解決村民合理的要求是政府的責任,是說服群眾順利拆遷的前提,是依法拆遷的保證。任何形式的『逼遷』都是笨拙的,也很難湊效。王旭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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