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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現有18種專業學位的報考條件來看,也不盡一致。有的專業學位要求考生『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一般應有學士學位)』,如法律碩士,而教育碩士要求『具有學士學位……只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未獲得學士學位者還需具有中學一級(或相當的)教師職務』。但也有一些專業學位將學歷放寬到專科。這類專業學位有體育碩士、藝術碩士、農業推廣碩士和獸醫碩士等。最終拿到的學位層次是一樣的,可進人的門檻卻高低不同。
2.重新設計考試科目
在現有各種專業學位中,考試科目和門數既有共同之處,也有不小的差異。大致有兩種模式。其一,公共科目+專業課。公共科目包括政治理論和外語,專業課則各不相同,1-3門不等。屬於這種考試模式的專業學位有,法律碩士、教育碩士、體育碩士、藝術碩士、公共衛生碩士、工商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等。其二,GCT+專業課。GCT即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人學資格考試(Graduate Candidate Test,簡稱GCT)。屬於這種考試模式的專業學位有工程碩士、農業推廣碩士、獸醫碩士、風景園林碩士等。高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和中職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的考試也采取這種模式。在第一種模式中,外語和部分專業基礎課或專業綜合采取全國聯考的形式進行,專業課考試由各招生單位自行命題,考試同全國聯考同時進行。政治理論由各招生單位自行組織,時間自行安排(一般都安排在復試中進行)。
在所有專業學位中,毫無例外,都將外國語作為必考科目。其潛在的理論假設大概是,要想獲得碩士學位,就必須精通一門外語。不通過外語考試就不能進人到碩士學位的大門。因此外語真正成為了攻讀碩士學位的敲門磚。外語果真那麼重要嗎?外語和學位究竟是個什麼關系?沒有了外語又會怎樣?專業學位主要培養適應社會特定職業或崗位的實際工作需要的應用型高層次專門人纔。研究生的考試很大程度上成為外語的較量,能不能考上研究生,不是看你的專業學得如何,而主要看你外語能不能過關。在每年專業學位錄取分數排名中,除了總分及平均分排名外就是外語最低分的排名了。
因此,建議在專業學位的人學考試中取消外國語(有特殊需要的除外),或者也像政治理論一樣放在復試時測試。因為從這些年教育碩士的考試情況來看,許多學校的骨乾教師就是由於外語而與教育碩士無緣。即使考外語,劃一個25分或30分的分數線其實也沒有實際意義。外語已成為形同擺設還限制了很多人深造機會的考試科目。基於上述認識,教育碩士招生可以統一采用"GCT+專業課』的考試模式或『教育理論綜合+專業綜合』的考試模式。教育理論綜合可以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學科教學論,所有專業方向都考;專業綜合主要考查考生所報考專業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這種考試模式,既能考查考生的基本素質,又能考查考生的專業能力,既有統一要求,又能體現各種專業學位的特殊要求,還能大大降低考試成本,是一種較好的考試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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