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家長看房價不斷上漲,便替孩子買房,先交首付款甚至是全款。按常理說,父母爲孩子買房子似乎是理所當然的,但孫國安卻不贊同這樣的觀點。他替兒子買房,不僅要求兒子親自去交首付,還與16歲正上初中的兒子,簽訂了接力還款協議。 昨日17時,記者見到了這份“接力還款協議”。協議上說:父親孫國安給兒子孫世闖買一棟180平方米的樓房,共需交付90萬元,20年還清。已首付10萬,月供3500元。現在月供由孫國安償還,10年後,月供由孫世闖償還。 孫國安告訴記者,2007年7月份,他開車帶着兒子,路過一家樓盤,就問兒子:“這房子漂亮不漂亮?想買不想買啊?”兒子不假思索就答道:“漂亮,想買。”“90萬元太貴了,只能按揭分期付款。”孫先生裝着滿臉苦惱地跟兒子說,“等10年後,你用你掙的錢還吧。”兒子孫世闖點了點頭。 昨日下午,父子雙方就簽訂了一份接力還款協議書。據悉,孫先生經營一家教育諮詢有限公司,包括一所培訓學校,有套獨特的教育孩子方法。“我之所以違背常情這樣做,就是給孩子一些壓力。”孫先生說,“現在的孩子性格怪僻、很叛逆,看不到生活的危機。” 每當兒子進超市逛商場,想買貴重東西時,孫先生就旁敲側擊:“你看,我們買了那套房子房款還沒有還清。” 對此,上初中的兒子孫世闖很理解父親的做法,他告訴記者:“爸爸這樣做也是爲了我好,他經常在日常生活中,從側面提醒我,讓我知道生活的不易,教育我自立、自律、自強。學會做人、學會生活、學會學習、學會感恩。” 河南言東方律師事務所王清亮律師稱,這份接力還款協議書,是經過父子雙方協商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並且很具有代表性。(徐結懷李貴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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