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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青海省高考文科狀元已被證實為『高考移民』,目前,有關部門已決定取消其在青海的高考錄取資格;她所填報的志願為清華大學,而在清華大學的錄取當中未給該考生投檔。在這裡,筆者不免要為這位狀元喊一聲冤。
冤在哪裡呢?消息告訴我們,『這名考生的戶口、學籍、高考報名審查等資料均齊全,但這些資料中漏洞百出,有信息不實之嫌』。資料齊全,意味著在事先的資格審查中,這名考生完全符合當地的報考條件———至於資料是怎麼齊全的,那是牽涉到『吏治』的另外一個問題。因為其『移民』的前提,資料自然會漏洞百出,那麼,當初為之辦理相關手續的各個部門難道發現不了嗎?連我們局外人都知道這是禿頭上的虱子,他們難道不心知肚明?因此,『高考移民』的出現,高考錄取制度的缺陷是一個方面;而導致『高考移民』成功,關鍵卻在於『吏治』。東窗事發,只將板子打在考生的身上,就讓人為考生感到很冤枉。這樣的板子,我們已經見識許多了。
現行的高考錄取制度,在遴選標准上還非常不平等。比照同一所高校在不同省份的錄取分數段,就能一目了然,在此省可進重點院校的分數,在彼省可能還踏不進高校的門檻。沒辦法,教育資源不平等,導致教育質量參差不齊。這在古代也是一樣,那時候不叫高考而叫科舉而已,今天的人們總是力圖澄清二者的區別,但卻美滋滋地借用了人家的狀元稱謂。為了金榜題名,昔時也有『科舉移民』。比如說唐朝,縣試、府試之後,合格者始給予解狀,送尚書省。因為京兆(長安)、同州、華州(俱在今陝西境內)解送的錄取比例最大,而解送名單上列為前十名的,有時全部及第,一般也十得其七八,所以天寶(玄宗年號)後士子『莫不去實務華,棄本逐末』,也就是動『移民』的主意。我們看到,下邽人(今陝西渭南)白居易,『始舉進士,與侯生俱為宣城(今安徽宣城)所貢』;和州(今安徽和縣)———另說為蘇州人張籍,則為韓愈本人在徐州主試時所薦送。當然,那個時候不叫『科舉移民』而叫『冒籍』,冒充籍貫的縮略吧。
青海這位狀元之所以『露出馬腳』,是因為考得太好,用當地官員的說法是,『牧區教育質量普遍不高,考出這麼高的分數實屬罕見』。可見該『移民』畢竟還是一個人纔,即使她不用『以牧區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享受了35分的政策性加分』,單憑620分的成績在多數省份也都大大跨過了一本線。人纔而沒有書讀,旁人不對其感到冤枉?明代宗景泰四年(1453年),『順天舉冒籍者十二人』,處理的辦法是,『已中式者斥不錄,未中式者終身不許入試』;旋即,以其過於嚴厲又『令斥回者仍許再試』。今天我們該怎樣對待這位人纔,十分值得關注。應當是兩種結局吧:一種是事後『明察秋毫』的諸葛亮們幸災樂禍,把平日裡不當回事的規章忽焉看得無比重要起來,對此『毫不手軟』;另一種是像前幾年海南的那位也是『高考移民』的狀元一樣,給香港高校網羅了去。倘若還有第三種:誰都不要,回家去補習一年吧。那就更要為之喊冤了。
客觀地說,國家既然制定了錄取水准的地域差別,『高考移民』就勢必對移入地的考生造成了不公平。在這個前提下,『吏治』尤為重要。但凡能『移』成功的地方,一定是『吏治』不堪一提,得了好處(應該如此吧,臆斷)就『門戶洞開』的地方。這個問題不解決,今後還不知會有多少『高考移民』,不知還要為多少人纔喊冤。(潮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