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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條名為《女生張榜租男友回家過年1天1萬》的帖子,在網上引起一片嘩然。據報道,張榜人是北京大學的一名女生,她在北大男宿捨門口張榜表示:欲租男友回家過年,1天租金1萬。(1月20日東方網)
所謂網友的『一片嘩然』,無非是兩種意見的激烈碰撞。反對者認為,這是一種欺騙父母的行為,不但是不道德的,而且還有帶來後患的可能,因此不能提倡,甚至『封殺』此帖;當然也有人覺得,『租』個朋友總比隨便定了終生好,既能安慰父母,又不把自己牽扯進去,花幾個錢也是值得。我的一孔之見,在去年年末西安某小區40餘人聚在一起參加『派對』,希望找到一個富有愛心之臨時男(女)友,以便在臨近年關時帶回家去,以盡孝道,讓家中焦急操心的父母親友放下心來時,已經撰文表達,簡言之,那就是——租個女友蒙老爸,不是孝心是荒唐。這回,我不想重復談論此舉孝道與否利弊如何,只想從單純消費的角度,寫點只言片語。
一般而言,消費至少也有兩個要素——Why和What,亦即為何要買和買些什麼,還要體現公平合理、節儉有益。如果一樁交易,整個過程沒有弄清兩個要素,沒有體現上述原則,基本可以算作一次失敗的『買賣』。我們假定租個男友——或者女友——過年回家應付爸媽,既不悖理,也不違法,但總得講究一下公平合理吧。一天勞務,酬金一萬,這種日工資算不上『史上最牛』,起碼也是『史上較牛』。其中看不見理性消費物有所值的影子,只有資本主宰居高臨下的傲慢。當然在這種重金之下,一定會出現一些勇夫,包括『陽光帥氣、中文專業』的莘莘學子,然骨子裡,還是『有錢能使鬼推磨』的極端思維。其次,交易的儉約和效益值得懷疑。一萬元能乾什麼?它是西安近乎兩年的最低工資總額,它是陝西2012年農民平均純收入奮斗目標的兩倍,而要實現這一目標,尚需要全省付出三年的艱苦努力。一萬元,只是為了12小時的假戲真唱,只是為了父母的一時蒙蔽,只是自欺欺人心理滿足……是耶非耶,不言自明。
一個學生,按說還在求學階段,還不是一個『生產者』而是一個『消費者』。如果她的生活學習費用來自家庭,她在消費時應當體諒到父母的艱辛和不易,所謂『一粥一飯當思來之不易,半絲半縷恆念物力維艱』。即便父母是億萬富翁,未必所得就不是血汗酬勞,既是血汗酬勞,就容不得肆意揮霍,包括『冠冕堂皇』的肆意揮霍。退一萬步講,她的一萬元完全是自己的勞動所得,更應惜金如己,怎麼能一擲萬金呢?
看來,確實得向現在的大學生,包括北大這樣蜚聲中外的大學生,灌輸一些合理的消費理念,不然,過分大度的揮霍錢財,反倒給人『淨腳片上皂角樹——瓜娃』的感覺。 (雷鍾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