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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不管是中央國家公務員的考試,還是地方性公務員的考試題中(尤其是各省級的試題),出現了一些所謂的偏題、怪題,運用常規的方法不容易直接解題,甚至出現沒法下手解題的情況,有的考生就采取了『放棄』,實不足取。萬學金路韓震老師這裡介紹一種非常有用的解題方法,可以說對所有的難題、偏題、怪題都有用,那就是『湊數字,找規律』。這裡湊的數字的來源一是數列本身,即數列中的原數字(即通過數列中相鄰的數字的計算,查找數列中各數之間隱含的計算法則,而這個計(運)算法則就是所要找的規律),二是數列中每一項的序數,即每一項在數列中的第1、2、3、4、5……項的項數(這是第一步走不通時,就想到將數列的每一項所在的順序數與數列中的蘇子對應起來進行計算,往往可以很順當地找到規律的)。
1.利用數列中的原數『湊數字,找規律』
為了讓考生掌握『湊數字、找規律』的這一方法,這裡以2008年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中的5道數字推理題為例,作一講解、演示:
?例1?157,65,27,11,5,( ) [2008年國考第41題]
A. 4 B.3 C.2 D.1
【解析】分析本題所給數列發現,這是一組呈現逐步遞減趨勢,而且遞減的趨勢越來越和緩的數列;更為要命的是這一組數字沒有任何明顯的規律,根本不是常規的平方、立方、減法等數列及其變式,一下子找不到思路,對此類試題,就可以考慮采用『湊數字,找規律』的思路求解。
根據上面總的提示及思路,要『湊』的數字首先在數列本身去找,要『找』的規律就是數字之間運算的法則。而要運算則最少必須有三個數字,那麼可以嘗試著對相鄰的三個數字運用『湊』的方法進行計算。那就是說前三個數字157、65、27之間有什麼樣的關系呢?或者說65和27經過什麼樣的計算能得到157呢?(當然思考157和65之間經過什麼樣的運算能得到27、或157和27之間經過什麼樣的運算能得到65也可行,但是那樣的話肯定要經過減法等運算,一是增加了解題的難度,二是容易出錯,一般人運用加法、乘法計算時要比運用減法、除法快捷得多,而且不容易出錯,那麼在這裡再給考生一句話,那就是在解數字推理,乃至於數學運算和資料分析題時必須把握一個原則:『能加就不減,能乘就不除』,即能用加法計算的盡量用加法計算,而不要用減法去運算;能用乘法的就盡量用乘法,而不用除法運算)如果能想到這一點的話,問題就變得簡單多了,因為稍稍推算就可以發現它們之間有這樣的運算65×2+27=157。那麼再往後推一下,看第2、3、4個數字之間是不是也有這樣的規律,演算一下發現第二組數字65、27和11之間也有同樣的規律,即27×2+11=65。那麼再用第三組數字驗證一下是不是該數列都有這樣的規律,如果第三組也有的話,那麼這個運算法則就是本數列的規律了。經過推算發現第三組數字27、11和5也有同樣的運算法則,即11×2+5=27,那麼本數列的規律是:第一個數等於相鄰的後一個數的2倍再加上第三個數。那麼所求的未知數為11-5×2=1,選D。(這裡以2008年國考的第41提為例向考生詳細介紹了『湊數字、找規律』的基本思路和解題方法,講述得比較詳細甚至繁瑣,下面各題主要是對這一方法的強化,就簡化介紹思路了。
【解析】盡管本題給的是三角形負載的四個數,小數字在周邊,大數字在中間,也沒有明顯的規律,同樣可以用『湊數字,找規律』的思路和方法求解。同上題,湊的數字同樣首先在數列本身去找,要找的規律就是數字之間運算的法則。經過演算可以發現26=(2+8-2)×2,第二個三角形中也有同樣的規律10=(3+6-4)×2,即本題數列的規律是:三角形內中間數字等於三角形底角兩個數字之和減去頂角數字的差的2倍。按照相應的數字的位置和法則進行計算,可知所求未知數為(9+2-3)×2=16,選C。
【解析】盡管本題又換成了分數數列,數字間規律不明顯,同樣使用『湊數字,找規律』的思路和方法求解。對本題而言,湊數字時因為第一項是1,比較特殊,就從數字不大變化又比較明顯的第二、三項開始查找、推算,憑對數字的敏感性可發現後一個分數的分子5正好是第一個分數的分子與分母2與3的和;那麼就可以考慮到後一個分數的分母8是不是也可以從前一個分數的分子分母得到呢,經過湊數字可以發現8=2×3+2。那麼往前延伸看前面的兩個是之間是不是也有這樣的規律呢,經過推算正好有此規律,那麼再通過第三組即第3、4個分速進行驗證,正好也有同樣的規律:5+8=13,5+2×8=21。通過『湊數字』發現本題的規律是前一個數的分子分母之和為相鄰分數的分子,前一個數的分子加上分母的2倍等於相鄰數的分母,則所求未知數的分子為13+21=34,分母為13+21×2=55,即原數為34/55,選D。
?例4?67,54,46,35,29,( ) [2008年國考第44題]
A. 13 B.15 C.18 D.20
【解析】本題的思路同上,運用『湊數字,找規律』的方法可以發現本題的規律是相鄰數的和是一個以11為首數的遞減的連續自然數列的平方,則未知數為72-29=20,選D。
當然有的考生利用球相鄰數之間的差值的方法去求解,求得相鄰數之間的差值分別為13、8、11、6,就認為本數列的差值是一個隔項數列,即13、11是一列,8、6是一列,認為這是一個以2為公差的等差數列,那麼下一個數就是9,還原上去可求得未知數為29-9=20,答案同樣為D。在這裡只能說明這是『歪打正著』屬於碰巧。因為根據一般的思路,我們的猜想、推算是不是就是規律,一般來說必須經過三步:第一步猜想,第二步看下一個數列裡面是不是也有同樣的運算,第三步是驗證,即看第三組數列中是不是也有同樣的計算,有的話纔能確認猜想的計算事故,說明要是只憑第一步和第二步就急急忙忙推算未知數,那是有特別大的危險性,出錯率相當高,而且那往往是出題人設置的陷阱,對此考生一定要小心,且不可想當然解題。
?例5?14,20,54,76, ( ) [2008年國考第45題]
A. 104 B.116 C.126 D.144
【解析】本題比較難,規律更是不明顯,但是結合答案所個數字分析數列可以發現本題數列遞增比較快,但又不是特別快,就可以猜想其中隱含著平方或乘法的運算法則。由於乘法的運算不是很明顯,也沒有什麼規律可尋,就先嘗試平方的運算。突破口是20和54,因為要形成平方,這兩個數一個少一個5,即52-5;另一個則多了個5,為72+5再往前往後延伸,發現前面是32+5的形式,後面是92-5,那麼所求的數位112+5=126,選C。
2.利用數列中每一項所在的序數『湊數字,找規律』
有的數列看起來比較簡單,實際上解起來很難,往往有無從下手之感,那麼對企業可以用『從數字,找規律』的思路和方法去求解。對要『湊』的數字從數列本山找不到,或者利用原數列中的數字沒法運算找不到規律時,就可以想到利用數列的每一項所在序數進行推導計算。對這類試題,如果把數列的每一項所在的序屬與數列中的數字對應起來的話,本試題就變得相當簡單。
?例1?0,6,24,60,()
A.108 B.120 C.125 D.136
【解析】本數列看似簡單,而且從數列中比較特殊的幾個書,尤其是6、24、60可揣測知本數列中的四個數似乎與6或4有倍數關系,但是首項數為0,這種思路走不通(其實這是誤導,或者說是出題人設置的陷進),說明此數列也不可能是等比數列。在沒有直接的、有效的解題思路的前提下,就可考慮將數列中的各個數與其所對應的序列號1、2、3、4…聯系起來嘗試著推導,看能否找到某種規律或得到某些啟示。把數列中的數與其對應的序列數1、2、3、4加起來(最好不要減,因為0-1=-1為負數,一般不好推導),得到1、8、27、64,其規律一下子就明朗了,即題乾各數為自然數列1、2、3、4的立方依次減1、2、3、4所得,故最後一項為5的立方減5得120,答案為B。
?例2?-2,-8,0,64,()
A.-64 B.128 C.156 D.250
【解析】本數列看似簡單,但是解起來相當困難,似乎沒法下手。因為從每一個數字前面的符號來看,是-、-、0、+,而不是-、+、-、+、……或+、-、+、-、……的形式,說明數列前面的符號不是(-1)n或(-1)n+1的形式;說明數列也不是立方數列(-2)3=-8的形式,因為下一步就沒法往下推算了。可見這些思路都走不通。在實在找不到思路的情況下就應該想到換用『湊數字,找規律』的思路進行求解。通過上面的推算可知期望通過數列本身的數字湊出規律來是行不通的,那只好借助於數列的每一項所在的序數推導了。
將數列每一項的序數1、2、3、4與數列中的數字聯系起來,結合上面的判斷可知,數字前面的負號和正號相連出現,並且以第3項的0為拐點由負號轉為正號,說明正負號是數字前面的系數運算(相減)的結果,而且有一個數即減數保持不變,而被減數是逐步遞增的,到第3項為0,說明被減數和減數正好相等,其結果就為0,這裡已經有一個虛數3了,那麼第3項的系數就是3-3=0了,0乘以任何數的結果都為0,與數列中的數正好對應上。
第3項之前的各數為負,第3項為0,第4項為正數,說明減數3是一個常量,而被減數是由小到大遞增的,而第1、2項的敘述正好為1、2,那麼可以推知每一項的系數分別為1-3=-2,2-3=-1,3-3=0,4-3=1,即本數列的系數是(n-3)的形式(其中n為自然數),那麼要求的第五項的序數則為5-3=2。
另外,根據數列中的數字2、8、64說明本數列是一個次方數列,而系數已經推知了,那麼該次方數列的原數就可以用數列中的數除以系數計算得知了,那麼第1項為(-2)÷(-2)=1,第2項為(-8)÷(-1)=8,第4項為64÷1=64,根據第1、2、4項分別為1、8、64可知這是一個以1為首位的連續自然數的3次方的數列,即n3的形式,那麼第3項就是33=27,第5項則為53=125,乘以系數2即為250,選D。
本題將系數與次方數列整合在一起,那麼整個數列就是(n-3)n3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