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填寫《中國公民出境申請表》
1 報名時領取《中國公民出境申請表》一份。要求如實填寫,字體工整。
2 出境事由一欄填“旅遊”,境外擔保人一欄不必填寫。
3 工作單位一欄應與戶口本上的服務處所內容一致。如有調動,需由原單位出具證明。
4 職務一欄應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如企業總經理、經理,填“企管人員”,機關工作人員填“職員”等。
5 單位意見一欄應寫明“同意自費出國旅遊”,並由單位領導簽名後加蓋公章,單位公安(保衛)部門也應同時簽署意見並蓋章。較小單位無此部門的應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簽字蓋章。
6 無業人員及非城鎮戶口人員應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寫意見並蓋章。
二 . 報名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及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兩份。
三 . 提供本人兩寸免冠正面近照(護照照、彩色光面、請勿裁剪)。
有關因私出國護照辦理的其他規定:
全國大中城市的公安機關必須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護照辦理的各種手續手續。歸僑、僑眷、60歲以上的公民、隨父母或監護人出國的未滿16歲的公民以及出國探望配偶、父母、子女的申請人可免交親屬在國外的居住證明;公民出國旅遊只需向公安機關提交有權組團旅行社出具的發票申請或申請人本人在國內銀行4000美元以上或其他等值國際流通貨幣的外匯存款證明;人戶分離在外打工的三資企業、混合所有制企業的中方僱員,在暫住地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暫住地辦理出國商務手續。對出國治病或者探望危重病人、出國奔喪、出國參加緊急商務 活動、出國留學開學時間臨近、公派出國留學、前往國入境許可證或簽證國有效期即將屆滿,公安機關認爲確屬緊急的其他情況的出國人員, 公安機關必須在5個工作日完成辦理出國的各項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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