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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央電視臺報道,記者從日前在鎮江召開的全國糾風會議上了解到,爲加大治理中小學亂收費工作的力度,重點解決農村中小學的亂收費問題,今年我國教育收費將實行13道禁令: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的學雜費、住宿費標準由各省(區、市)物價、財政部門會同教育部門統一制定,地、縣兩級不得自行制定標準,已經制定的一律取消,今年農村中小學收費標準不得高於2000年;
國家和省級貧困縣農村中小學校試行“一費制”,小學學生每年不得超過120元、初中學生每年不得超過230元,凡超過的要降下來,未達到的不得提高;除必須由學校統一訂購的課本費外,學校不得代收其他任何費用,各地規定的代收費項目一律取消;
不得組織學生購買任何形式的教輔參考資料;
不準以“建校費”、“教育基金”、償還“普九”達標欠款以及彌補教育經費不足等各種名目向學生亂收費;
嚴禁對中小學校搞各種攤派和搭車收費;
不準農村中小學校強制學生統一着裝收費;
國家和省級貧困縣義務教育階段農村中小學校一律採用普通黑白版課本;
同時,還要嚴格規範大中城市中小學和普通高等學校的招生、收費行爲,義務教育階段的公辦學校不準招收擇校生,實行就近入學;
高中招收擇校生,不準違背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的“三限”政策,不得向擇校生收取建校費或贊助費;
不準擠壓招生計劃,變相擴大擇校生人數;
民辦學校的收費標準要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不準違反國家和省級政府規定另立收費項目和提高收費標準,不準變相搞“雙軌”收費,今年每個學生收費標準不得超過去年的水平。(周國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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