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考志願填報工作塵埃落定,考生信息都已彙總到各區縣招辦。各區普遍反映,報考考生中往屆考生大幅增長,僅崇文區往屆考生就由去年的170人增加到今年的320人,佔全區考生增加人數的37.5%。
在這些考生中,參加了去年的高考並已經被錄取但沒去而今年重考的考生佔了相當大的比例,這種情況的出現是因爲今年高考報名政策中取消了“上年高考被錄取不去者不能參加當年高考”的規定。這種現象的出現引起了很大爭議。
崇文區高招辦主任王永泉認爲:“在填報志願時考生已經承諾要去,纔可能被學校錄取,而錄取了又不去,會給學校和招辦的工作帶來很多麻煩。有些專科層次的學校甚至因招不夠學生不能開班,還得進行補錄;衝擊名校不成、第二志願不去的考生等於浪費了其他考生寶貴的錄取機會。”
北京市教委的有關人士指出:“出於保護公民受教育權利的考慮才取消了這一限制,但又缺乏其他有效的制約機制,纔會形成這樣的漏洞。”
作出這種選擇的考生也有自己的道理。小周去年被北師大錄取了沒去,今年打算繼續考清華,雖然現在的壓力很大,但他對記者說:“要是以前,一考定終身,我的清華夢就沒戲了。今年我怎麼着也要再試一次。”
學校爲了減少自己的利益損失也採取了一些“土政策”,由此引發了一些糾紛。崇文區一考生去年被東北某大學錄取後沒去,至今還沒有拿回自己的檔案,因此也沒法參加這次高考。
看來統一的招生錄取制度和考生個體的需求之間還需要尋找一條更合理的道路。(燕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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