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召開的全國基礎教育工作會議強調,“要在嚴格實行教師資格制度、覈定教師編制和工資總額的基礎上,確保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對確有困難的地區,上級政府將通過財政轉移支付給予適當的補助。”
切實把沉重的人口負擔轉化爲巨大人力資源優勢,推行義務教育,讓農民的孩子乃至每一個孩子“能上學”只是基礎,是量上的保證,讓孩子們“上好學”纔是目的,是實質。而孩子上好學的最關鍵因素是優秀的師資力量,而保持穩定、高素質師資的基礎則是教師的工資保障。然而正是這一在多數城市及東部富裕地區並不是問題的問題,在大多數的貧困鄉村已成義務教育中最大的困擾。
按當前我國的教師管理籌措體制,義務教育教師工資全部由市縣級及其以下基層政府負擔,農村主要由鄉鎮負擔,使得教師工資完全屬地化,完全依賴於地方政府的財政能力。而一旦當地財政處於貧困狀態,貧困的農村地區義務教育教師工資便往往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拖欠教師工資成了農村義務教育老大難的問題,以安徽省爲例,一是教師工資不能及時發放,截至2000年底,全省累計欠發教師工資8.3億元,涉及2/3的縣(市、區);二是工資水平下降,教師工資不能足額發放,一些縣只發放教師的基本工資,不再發放規定的一些補貼;三是前些年拖欠的教師工資難以在短期內消化。教師工資的無法保障,嚴重影響了師資的穩定,制約了師資質量的提高,也使多年來提高教師社會地位的呼聲空洞乏力,讓農村的孩子上好學更是無從談起,其所帶來的後果是嚴重的。
在世界各國,教師工資經費歷來是各國義務教育公共經費的最主要支出,一般達到80%左右。將義務教育教師納入國家公務員或地方公務員系列,工資由中央或較高層次地方財政承擔,或列入中央預算,或列入州、省的預算,或各級預算共同分擔,是許多國家解決教師工資問題的基本經驗。
對此,本次會議強調,“要在嚴格實行教師資格制度、覈定教師編制和工資總額的基礎上,確保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對確有困難的地區,上級政府將通過財政轉移支付給予適當的補助。”“縣(市)人民政府要強化對教師工資的管理,從今年起,將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的管理上收到縣,原鄉(鎮)財政收入中用於農村中小學教職工工資發放的部分要相應劃撥上交到縣財政,並按規定設立‘工資資金專戶’,由財政部門通過銀行直接撥入教師在銀行開設的個人賬戶中。”
這不僅僅是鄉村教師的福音,更是千千萬萬農村孩子乃至國家未來的福音。教師工資不再拖欠,就是讓農民的孩子上好學。(王淑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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