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瞭解,爲向居住在深圳的臺、港人子女提供優良的教育環境和條件,深圳市教育局日前制定出臺灣人、香港人子弟學校發展意見的徵求方案。
深圳市教育局計劃在今後5年,再開辦2所到4所港人子弟學校。除鹽田區外,其餘每區建一所港人子弟學校。據悉,今年已開始在羅湖區開辦第二所香港人子弟學校。由於目前申請在深圳就讀的臺商子女僅400人,而深圳已經開辦的臺商子弟學校尚未達到辦學規模,故建議兩年內暫不開辦新的臺商子弟學校。
根據方案內容,由政府優惠有償提供辦學場地和校舍,學校產權國有。引進臺、港教育機構或其他企業、團體、公民個人具體辦學,正常辦學經費主要來源於學生收費。
管理模式上,港人子弟學校由所屬地區教育局負責管理,臺灣人子弟學校由市、區教育局和臺辦共同管理。教學模式方面,臺灣人子弟學校和香港人子弟學校,分別引進臺灣和香港主流課程及教材、教師,並分別按臺灣和香港教育教學模式組織教育教學工作。
據瞭解,開辦臺灣、香港人子弟學校,目前還存在幾方面因素的制約:一是國家沒有專門的法規,只能參照外籍人子女學校的管理辦法;二是臺灣、香港人子弟學校不能招收內地學生;三是引進臺、港師資成本昂貴。因此,深圳希望得到港府的支持。目前,教育局正與香港教育署協商。
目前,臺、港人子女在深就讀,主要有在臺商子弟學校和香港人子弟學校就讀以及就近入讀各類學校兩種方式。教育局人士認爲,臺港人子女在深就讀仍存在一些問題:一是目前有2900多名在深居住的港人子女每天需過境讀書;二是臺商子弟學校使用香港教材,教學模式和教學內容與臺灣教育沒有完全銜接,學校尚未得到臺灣教育部門的認可。 (謝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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