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幼兒園收費問題再次成爲人們關注的焦點。昨天(28),北京市教委公佈了《北京市學前教育條例》,其中規定:“學前教育機構的收費實行成本覈算制度,學前教育機構依據成本測算標準,經物價部門審覈後執行。”市教委有關同志對此的解釋是:“此規定明確了幼兒園成本分擔的原則,政府、社會、家庭和學前教育機構對此都應承擔。”
市教委已經批准了74所體制改革試點幼兒園,這74所幼兒園今年招收的新生開始試行新的收費政策。即取消了入園一次性交齊或每年定期繳納的贊助費,而是按物價部門覈准的金額按月交費。
參加辦園體制改革的幼兒園本着自願的原則向區教育主管部門申報,獲得批准後就可執行成本覈算制度。而家長也可以更加自主地爲孩子選擇幼兒園,其月收費在400元到1100元之間。(燕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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