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過幾天就是高考了。記得去年的這些日子,湖南嘉禾、廣東電白作弊事件鬧得沸沸揚揚。時至今日,兩地的涉案人員都已經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其中電白作弊案件的直接策劃者還被以“招收學生徇私舞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成爲中國歷史上第一宗以“招收學生徇私舞弊罪”判處的案件。
嘉禾、電白舞弊案件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留給人們深深的思考。今年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也採取了措施,紛紛表示將確保“不出問題”。但是,法官宣判聲猶在耳,高考前不少地方在高中階段升學考試中卻仍然把考風考紀視作兒戲,泄露試卷者有之,考場舞弊者有之,有的地方作弊的材料甚至公然在集市上出售……中考如此狀況,就不能不讓人爲今年的高考擔心。今年我們注意到不少省市又出臺了許多政策,制定了不少措施,有的省市繼續實行異地監考,有的省市還花巨資配備了電子監控設備,裝備標準化的考室,要建設一片“聖土”。
然而,作弊的不是機器而是人。多年來關於考風考紀的文件不可謂不多,措施不可謂不細,但是爲什麼總是有人敢於頂風作案?先是四川某地區招辦主任因爲收取考生家長賄賂而被依法槍決,後是某直轄市前招辦主任被判處無期徒刑……刑不可謂不嚴,法不可謂不竣,但是以身試法者仍大有人在,何也?利字當頭!利慾薰心!
高考招生工作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爲實際上是社會腐敗現象在教育領域的表現,不僅毒害了一大批幹部,敗壞了社會風氣,而且嚴重影響了國家教育的形象。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違法違紀問題主要可以概括爲三大類:一是基層教育行政部門的個別領導幹部以及工作人員、監考教師參與甚至組織的舞弊行爲突出;二是社會上不正之風已經滲入到招生領域,遞條子、拉關係、託人情等干擾招生錄取的現象屢禁不止,社會反響強烈;三是對招生錄取的監督制約力度還急需進一步加強,藝術、體育和軍事類專業招生透明度不夠,操作也不夠規範。
考試舞弊的誘因既有制度上的漏洞,也有工作中的失誤,但是最根本的是對教育法規的漠視,對大多數人民羣衆根本利益的漠視,說到底也是腐敗的表現之一。最近,中央紀委駐教育部紀檢組和監察部駐教育部監察局聯合召開了2001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監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要建立高校招生管理與黨風廉政建設同步進行的新機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高等學校的主要領導要對招生工作切實重視起來,重視紀檢部門建設,使監察部門機構、人員、職責“三落實”。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考試和錄取現場的管理,對以往發生過或可能發生考試作弊以及管理薄弱的地方,上一級主管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應提前介入。對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頂風作案的,必須嚴肅查處,否則也要追究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7月7日,高考的鐘聲即將敲響,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已經對考風考紀的監察展開了細緻的部署,教育部也一再強調歡迎新聞媒體加強對高考考風考紀的輿論監督。
法律的利劍高懸,請問今年還敢作弊否? (姜言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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