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著名小提琴家盛中國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對青少年音樂教育中出現的一些問題深表憂慮,他說,做人比做小提琴家更重要,不能讓不良風氣影響孩子的成長。
時下,家長送孩子學習小提琴等樂器演奏的越來越多,與此相關的音樂考級也越來越熱。誠然,家長配合學校、迎合孩子利用課餘時間強化樂器演奏訓練,這對於培養孩子的藝術興趣、藝術特長,提高孩子的綜合素質,不無裨益。然而,一部分家長爲考級而考級,拔苗助長的變異做法,筆者實在不敢苟同。更兼個別輔導教師和極少數主管考級的人斂財賺錢之貓膩重重,不免令人憂心忡忡、擔憂之至。
我們非常敬佩家長對孩子的愛心,不是嗎?有的不厭其煩、不知疲倦陪孩子去參加練習、考級,有的則節衣縮食、東挪西借替孩子付費——對孩子的關愛,以全心全意、任勞任怨括之,似毫不爲過。然而,家長們的這份好心,有時未必就能得到預期的報償。想一想吧,個別家長急於求成的期盼,不是會加重了孩子們的精神負擔,弄丟了孩子們應有的快樂麼?在那種緊張得近乎窒息的氛圍裏,孩子們如何樂學、學好?而對那些心懷斂財賺錢目的之人言之,一旦錢財到手,又何以集中精力、滿腔熱忱地去輔導孩子?極個別主管考級的人,又何以不會利用廣大家長的“望子成龍”之心來一番“將計就計”、“順水推舟”,玩弄“你給錢來我送級”這一套把戲?試想,如果讓我們的孩子目睹這種交易的全過程,這不是給孩子純潔的心靈蒙上了一層污垢麼?這對孩子的道德取向、價值取向,不是會帶來不容忽視的負面影響麼?不知我們的家長想過沒有,我們送孩子學習樂器演奏、參加考級究竟是爲了什麼。是要將他們培養成爲演奏家嗎?顯然,受天賦和其它方面條件的制約,要令所有孩子都成爲演奏家,這是不可能的。事實上,社會分工也不需要有這多演奏家。那麼我們的真正目的應該是什麼呢?不是爲着造就演奏家,而是爲了造就人。誠如盛中國所言:“音樂對人的性情有極大的陶冶作用。人學了音樂之後,就是一個感情豐富的人,一個有格調和品位的人,一個富有同情心的人,一個拒絕暴力的人。當他長大走入社會後,就是一個有益於社會的人。”
既然我們送孩子學習樂器演奏、參加考級,是爲了提高孩子的整體素質,是爲了幫助孩子做人、做一個純粹的脫離了低級趣味的好人,那麼我們的家長不該轉變行爲方式,保持一顆平常心,讓孩子從“要我學”的羈絆中掙脫出來而投入到“我要學”的全新境界裏去,學得輕鬆些、快樂些麼?(趙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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