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時候開始執行新的專業考試計劃?
□執行新的考試計劃對已經報考的考生有什麼影響?
□新課程與舊課程如何銜接?
□專業過渡期間,考生需要及時瞭解哪些信息?
最近一段時間以來,不斷有來自全國各地的自學考試考生詢問2002年起自學考試執行新的考試計劃的有關事宜,爲此,中國教育報記者走訪了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辦公室,請該部門負責人回答了部分考生關心的問題。
自學考試專業調整的相關背景
問:自學考試專業調整是從何時開始實施的?當時這項工作準備開展的時間是多久?
答:自學考試的專業調整工作是從1995年11月開始的,到1997年11月的兩年中,全國考委對全國開考的大約410種專業進行了全面系統的彙集、整理、修訂和規範,制訂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目錄》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基本規範》(以下簡稱爲《專業目錄和基本規範》),並且在1998年5月由教育部印發各地執行。考慮到自學考試人多面廣、情況複雜的特點,自1998年《專業目錄和基本規範》公佈起,到2001年底爲專業調整過渡期,各地根據各自的情況,分期分批逐步過渡,直到2001年底完成專業調整工作。
當時計劃用6年的時間完成這項工作,目前也是按照這個時間表進行的。
問:這麼大規模的專業調整,應該說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它的主要意義是什麼?目的是什麼?
答:到1996年底,自學考試的專業有425種,課程考試達到2000多門。這些專業大多數是在80年代初期設置的,多年來專業考試計劃基本沒有調整過。而隨着我國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社會對人才的需求發生了非常大的變化,自學考試在專業設置、課程結構、學習內容以及開考專業管理等方面都不能適應社會對專業人才需求的變化,專業調整勢在必行。
爲了充分利用自考制度開放、靈活的特點和優勢,發揮自考在我國高等教育宏觀結構中的作用,科學、合理地確定自考培養目標和規格,提高教育質量,適應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對人才培養的需要,全國考委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進行自考專業調整。
這次專業調整的總體目標是:調整專業設置的層次結構,優化課程結構和課程內容,制訂、修訂專業考試計劃和課程自考大綱,在此基礎上,利用各種形式和現代技術編寫具有自考特點的自學媒體,爲全面提高自考質量打下良好的基礎。
開展這項工作一是對已有的專業通過調整進行規範;二是爲今後開考新專業提供標準、依據和基本業務規範,使得今後的專業建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問:專業調整的主要過程是怎樣的?
答:這項工作主要包括專業設置的論證和部分專業考試計劃的制訂、課程自學考試大綱編訂以及部分課程教材的編訂等。1996到1998年完成了專業設置和部分專業考試計劃的制訂(另一部分由各地根據《專業目錄和基本規範》自行制訂);1998到2001年陸續完成了全國統考課程的課程考試大綱和教材的編寫和出版工作;與此同時,全國統考課程的命題工作全面展開。這些都是專業調整工作的基礎。
問:調整後的專業從數量上講大體是怎樣的一個規模?
答:新目錄中開設的專業是224個,數量比原有的專業減少了近一半。涉及11個一級學科,分設23類。224個專業中,專科141個佔63%,獨立本科61個佔27%,專本銜接專業22個佔0.98%。在224個專業中,已經制訂全國統一考試計劃的專業93個,這些專業覆蓋面廣,可能會佔到各省開考專業的2/3。
考生最關心的問題
問:在專業調整中,淘汰和增加專業的標準是什麼?
答:本次調整在專業設置上增強了適應性,刪減了不適應自學考試的專業,增設了社會急需的專業,考慮了自學考試面向基層、面向農村的需要,兼顧了自學考試對社會力量辦學教學質量進行檢驗,以及滿足人民羣衆提高自身文化素質的需要;在專業層次上,減少了專、本銜接的專業,增加了專科專業和獨立本科專業,體現了以專科爲主,適度發展本科的目標;按培養目標的要求,對課程體系結構、內容進行了改革,更加適應社會發展對應用型高等專門人才知識、能力、素質的要求。《專業目錄和基本規範》爲各地積極、穩妥地實施專業調整工作提供了依據,各省自考辦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和辦考條件確定開考專業。
對於不規範專業、社會需求小的專業一般在停考的考慮範圍之內,社會需求預期較好、符合社會發展進步的專業(如計算機網絡、社會保障等)在考慮開考之列。
問:在專業過渡期間,課程之間是怎樣銜接的?
答:專業調整過渡從1998年開始,3年內完成。從2002年起,全部執行新的考試計劃。在過渡期內,課程銜接由各地考辦組織論證後實施。
問:在專業過渡期間,考生需要注意的事情是什麼?
答:在專業過渡期間,考生一定要及時準確地掌握自己所報考專業的考試信息:新舊專業考試計劃中分別有哪些課程,舊計劃中哪些課程可以繼續使用或可以替代新計劃中的課程,哪些課程要停考以及何時停考,各門課程考試採用的考試大綱、教材的版本等。對於舊計劃中已經大部分課程考試合格的考生,應該注意截止到何時還可按照舊計劃申請畢業,注意剩餘課程的時間安排。上述信息最好直接從各地自學考試機構(如省、地區、市等各級自考辦)獲得,在報考時應該詳細閱讀有關說明材料,以免造成誤解。
問:有些考生反映有的專業自己還有一兩門就要考完了,但是省考辦卻不再開考,遇到這樣的情況怎麼辦?
答:早在1998年教育部頒發的《關於實施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就已經明確規定:在新舊計劃過渡時期,要切實考慮考生利益,應安排1到2輪原考試計劃課程的考試,爲考生提供考試機會。一般來說,這至少應該有4年左右的時間。如果,考生在這麼長的時間內仍然不能通過舊考試計劃中規定的課程考試,考辦實際上也不可能無限制地開考下去。
問:有的考生對於一些新開的專業是否都是新目錄中規定的專業產生一些疑問,請問在新專業目錄以外也可能開考一些專業嗎?
答:對於《目錄》涵蓋不了的專業,而社會的確有需要,考辦力量又可以達到的,第一,允許(有原則的);第二,管理要嚴謹,不能隨意開考,要按照已經頒發的有關文件履行各種程序。
問:有些考生擔心執行新的考試計劃後,一些課程的教材不能及時跟上,這些問題全國考辦是怎麼考慮的?
答:從全國統考課程看,一般情況下都是在課程開考前的6個月就把相關教材準備好了,考生可以通過各地考辦及時瞭解教材的供應情況。當然,由於目前出現了不少盜版教材流通的現象,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正規教材的發行渠道。但是,從全國考辦和各省級考辦的角度講,都在把教材建設放到至關重要的地位,因爲教材是考生自學最重要的學習媒體。
問:今後專業調整工作是不是還將繼續進行下去?
答:自學考試要在市場的考驗中生存和發展,就必須不斷增強適應市場的能力,因此,專業調整將會是一項長期而不斷完善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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