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考哲學門類各專業的考生
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成人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下同)的總分不低於335分,非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總分不低於330分,應試科目的最低成績不低於54分。
2、報考經濟學、文學(不含藝術學)門類各專業的考生
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總分不低於340分,非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總分不低於335分,應試科目中的最低成績不低於55分
3、報考法學門類各專業的考生
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總分不低於345分,非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總分不低於340分,應試科目中的最低成績不低於60分
4、報考教育學(不含體育學)門類各專業的考生
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總分不低於325分,非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總分不低於320分,應試科目中的最低成績不低於55分。
5、報考歷史學門類各專業的考生
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總分不低於335分,非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總分不低於330分,應試科目中的最低成績不低於55分。
6、報考理學、醫學(不含中醫學)、軍事學門類各專業的考生:
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總分不低於325分,非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總分不低於320分,應試科目中的最低成績不低於52分。
7、報考工學(不含冶金工程、水利工程、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礦業工程、船舶與海洋工程、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核科學與技術、農業工程、林業工程九個一級學科各專業)門類各專業的考生:
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總分不低於325分,非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總分不低於320分,應試科目中的最低成績不低於51分。
8、報考農學門類各專業的考生,報考體育學、藝術學、中醫學、冶金工程、水利工程、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礦業工程、船舶與海洋工程、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核科學與技術、農業工程、林業工程十二個一級學科各專業的考生:
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總分不低於320分,非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總分不低於315分,應試科目中的最低成績不低於50分。
9、報考工學管理學門類個專業的考生:
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總分不低於340分,非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總分不低於335分,應試科目中的最低成績不低於56分。
10、報考地處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內蒙古、廣西十二個省(區、市)招生單位的所有考生,以及目前在上述省(區、市)工作並報考爲原單位定向培養或委託培養的在職人員考生,相對上述各學科、專業的複試基本要求,總分各降低5分,單科不動。
11、報考地處上述十二省(區、市)招生單位,且畢業後原則上在招生單位所在省(區、市)就業的少數民族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佈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個自治區、30個自治洲、120個自治縣(旗),並報考爲原單位定向或委託培養的少數民族考生,總分不低於290分,應試科目中的最低成績不低於40分。
(二)參加“MBA聯考”、“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複試的基本要求:
1、參加“MBA聯考”的考生:
初試總分不低於325分,應試科目中的最低成績不低於50分,且四門聯考總分不低於260分。 報考重慶大學、西南財經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四川大學、西安交通大學、陝西財經學院、西北工業大學、西安理工大學、西北大學、蘭州大學等地處西部地區11所學校的考生,總分不低於315分,應試科目中的最低成績不低於45分,且四門聯考總分不低於245分。
2、參加“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
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總分不低於330分,非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總分不低於325分,應試科目中的最低成績不低於55分。
3、報考西南政法大學、四川大學、西北政法大學等地處西部地區學校的考生
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總分不低於325分,非應屆本科畢業的總分不低於320分,應試科目中的最低成績不低於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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