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志願填報考慮不周或草率從事而發生錯誤影響考生前途的事情,從今年開始有望在安徽省得到有效的預防。在新一次的高考剛剛結束、新一次的志願填報開始之前,安徽省招生主管部門首次正式推出了“高考志願填報確認制”,爲錯填志願的考生再增加一次正式確認的機會,在正式確認簽字之前,可以對最初填報的志願進行修改。
根據這項新的制度規定,安徽省高考考生志願填報工作的程序爲:考生先填報志願、向報名學校上交志願信息卡及複印件;各學校將考生志願信息卡分科類、按考生考號順序整理好後交各地招生部門,學校保存考生志願信息卡的複印件,以便考生志願信息確認覈查使用;各地招生部門根據考生志願填報信息卡打印《考生志願信息校對錶》,由各學校領回;在正式錄取開始之前,各學校組織考生到校進行志願信息確認簽字;各學校將考生簽字確認後的《志願信息校對錶》報送招生部門。
雖然“高考志願填報確認制”確定的可以修改的情形只有兩種:一是由於填塗不規範造成讀卡機識別有誤的;二是考生志願卡上鋼筆(圓珠筆)所寫的院校、專業代碼與所塗的數字碼信息不一致。但通過實際操作程序可以看出,對最終填報志願如何確認,完全由考生自主決策,考生對於沒有筆誤但未經慎重考慮第一次填報的志願也可從容修改,直至滿意爲止。
有關人士指出,“高考志願填報確認制”由過去的單向操作變成了“一來二往”,使各學校和招生部門的工作量大大增加,但卻在很大程度上“放權”於考生,不僅體現了對考生應有權利的尊重,更切實保護了衆多考生的利益,同時爲如何進一步搞好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增加既定政策執行中的“寬鬆度”也提供了新鮮的思路。(黃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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