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黎,德中經濟文化合作促進協會副會長。他1999年開始負責中德高校學生交流工作,還爲中國留學生在德國提供生活安排、語言學習等幫助。兩年多來,李經常因中國留學生被鄰居舉報,甚至罰款而被警察傳喚。
李說,有些事情在中國可能是小事,但在德國卻是“重大事件”。自1999年以來李處理的這樣的“小事”就有100多起。
比如,倒垃圾在中國屬於最簡單的勞動了,可在德國卻是一門學問。關於倒垃圾,有專門的垃圾分類課程,教你什麼垃圾屬於生物垃圾,什麼垃圾該放入普通類垃圾箱中。
很多中國留學生初來乍到,不知其中奧妙,習慣性地將垃圾不分種類地隨意丟在垃圾箱裏。結果被鄰居告了,“罪名”是“破壞垃圾秩序”,給垃圾回收部門回收有價值的垃圾造成混亂———罰款!
按照我們國內的習慣,倒垃圾通常是根據垃圾桶的盛載量決定的,裝滿了纔去倒,有時候積攢了幾天才一起倒出去。可在德國這樣做可能又將多出一筆開支。
原來,德國每所公寓前配備的垃圾箱數,是根據每家每戶每天的垃圾量計算出來的。一些中國留學生按照中國的習慣倒垃圾,有時候太多了,垃圾箱裏裝不下,就放在地上。結果第二天,樓下就會多了一個垃圾箱,因爲德國人根據放在地上的垃圾作出判斷———這裏的垃圾箱數已經盛放不了那麼多的垃圾,所以趕緊配了一個新垃圾箱。但新垃圾箱的費用需要這所公寓的住戶共同負擔,這樣就不免遭到鄰居的埋怨和指責。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養成每天倒垃圾的習慣。
李東黎還講了一件趣事。有位留學生看見他住的社區娛樂場裏有架鞦韆,童心未泯,蕩起鞦韆。結果,被社區的居民控告,“罪名”是“他的行爲影響了我們孩子娛樂”。在德國,法律明文規定娛樂場裏的鞦韆只供16歲以下兒童享用,所以這位留學生“罪名成立”。
李東黎說,這樣的例子還很多,如德國晚上10點以後禁止大聲喧譁,中國留學生有時晚上打牌、聚會,干擾了鄰居,鄰居自然叫來警察。
李東黎還告訴記者,有位留學生剛到德國時由於時差沒有倒過來,上課時打了個哈欠,老師看見後批評了他。這位學生認爲老師故意跟他過不去,第二天就不去上課了。李說:“德國人做事一貫嚴肅認真,老師不會容忍任何學生上課打哈欠,包括德國的學生。所以,如果沒有人給學生講解德國人的做事原則,不及時開導這位學生,讓學生的誤解繼續下去,不僅耽誤了學業,而且他前期的留學準備也將付之東流。”經過解釋,這位留學生重新回到了課堂。
李東黎認爲,這些事件反映出中國留學生對國外社會缺乏瞭解,尤其是國外的一些日常行爲規範、法律法規。如果留學生出國之前就有專門組織向他們介紹國外社會的文化傳統、風俗習慣、日常行爲規範、法律法規等等,許多事情可能就不會發生,也不會給留學生心理上造成“格格不入”的感覺。
如今,國內留學中介的“售前”服務,如申請學校、代辦簽證等都比較全面周到,可留學的“售後”服務在國內還是一項空白,這些“售後”服務應該從學生踏上異國土地的那一刻起開始,包括接機、住宿,幫助留學生儘快熟悉當地的生活環境、學習環境,瞭解當地的法律法規等等。李東黎稱這項服務爲:在異域文化衝突中建立“緩衝帶”。
兩年來,李東黎所在的德中經濟文化合作促進協會不僅幫助了協會交流的學生順利度過初到異國他鄉的適應期,而且還幫助了許多慕名而來中國留學生。李東黎說,他準備將“緩衝帶”搬回國內,服務的對象也將擴大到所有歐盟國家的中國留學生。 (曾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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