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困擾學校的娛樂場所幹擾正常教學科研活動以及私搭亂建等行爲,從9月1日起將要受到嚴厲制裁,陝西省校園周邊環境管理開始步入規範化、法制化的軌道。
陝西省人民政府日前頒佈的《陝西省學校校園周邊環境管理規定》今天開始正式實施。該《規定》規定,禁止在中小學校校園周邊200米以內和高等學校門口50米以內開辦電子遊戲廳、錄像廳、歌舞廳、網吧、檯球室、棋牌室等營業性娛樂場所。各類各級學校不得將校園及其周邊的房屋、場地用於出租或者自營開辦各類娛樂場所。
校園周邊應保持安靜、衛生。集貿市場、停車場、夜市不得在可能干擾校園正常秩序的地點設置;校園周邊的露天娛樂場所、自娛自樂等活動噪音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噪音排放標準,違反規定干擾學校正常秩序的集貿市場、停車場、夜市,且擅自設立的,由主管行政部門予以取締,經批准設立的由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遷移;禁止在校園周邊傾倒垃圾、污水、堆放雜物。
未經建設行政部門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依託校園圍牆搭建建築物、構築物或其他設施,違反者將責令限期拆除。另外,公安部門交通管理機構應在城鎮中小學校門前學生集中通行的道路上設置限速標誌、限時通過標誌或其他安全警示標誌。
違反上述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取締,並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禁止在校園門口30米以內擺攤設點,違反此規定,持證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搬遷,無證經營的予以取締;禁止佔用校園門前道路和校門兩側人行道從事經營活動;禁止在校園門口20米以內設垃圾臺、擺放垃圾桶,違反規定者由城建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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