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教委、市財政局、市編制辦聯合發出通知,從2001年起首先在10個遠郊區縣進行教師工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規定的工資項目,實施統一發放的試點工作。同時,全市教師工資統一發放工作將按“分步實施、逐步到位”的原則進行。
據瞭解,北京市各級政府和財政部門十分重視教師工資發放,從來沒有出現拖欠問題。但考慮到教師工資構成較複雜、資金來源多渠道、教師工資發放不規範等因素,北京市將逐步實施教師工資統一發放工作。
這次納入教師工資統一發放的單位,包括10個遠郊區縣的公辦中小學校。中小學校納入統一發放工資的人員,包括學校正式編制內的全體教職工。教師統一發放的工資項目僅包括國家和北京市統一規定的工資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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