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采用學分制,既是為了便於考藉管理,也是為了便於自學者了解各課程在考試計劃中的地位和學習所需時間及相對份量;同時也便於對不同專業的考試計劃和不同的課程在量的方面進行比較加以平衡。
各課程的學分,其計算方法是按全日制普通高校相應課程的授課時數,以及所需課外作業時數和各該課程在考試計劃中的地位來確定的。凡一學期每周授課一學時,並需課外作業約二學時的課程定為1學分,也就是17或18授課學時(一學期按17-18周計算)為1學分,所需課外作業時數少於二學時的,學分數適當減少。在此基礎上,再視課在考試計劃中的地位,對學分數作酌量增減。 實驗、實習、社會調查等實驗性環節的學分,參照上述計算辦法,由各省自考委員會制定計劃時確定學分。
按照上述計算辦法,專科畢業總學分不少於70學分;本科總學分定為125至140學分。 理解了學分的意義後,對於安排自學計劃和報考就有很大幫助 。例如財會專業某考生一次報考《政治經濟學》、《國民經濟計概論》、《宏觀經濟管理》三門,從《考生手冊》上查出共佔20分學,半年時間內完成這三門課程的學習按上述計算方法折算約需400學時,再加復習,如果排不出那麼多業餘學習時間,一次報考三門是錯誤的,必然導致不及格的結局。了解學分的作用,按課程的學分來安排自學計劃和報考計劃是至關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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