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今年的大中專畢業生到工作崗位不過一個多月的時間,但在一些地方卻出現部分畢業生因對環境不適應而從工作單位『不辭而別』的現象。用人單位為此懮心忡忡:人員已經挑選好了,並安排了工作崗位,但急需用人的崗位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就發現已經空缺了。對此,分管大中專畢業生分配的人事部門提醒大中專畢業生,要樹立大中專畢業生的良好形象,剛畢業要慎玩『跳板游戲』。
記者了解到,今年7月初,一外地本科畢業生張某應聘到青島一合資醫藥公司從事營銷工作,按照『雙向選擇、擇優錄用』的分配原則,雙方均滿意,並簽訂了就業協議書。可工作了一個月後,小張就以工資待遇低、集體住宿條件差等為由,交上一紙簡單的辭職書,在並未獲得單位批准的情況下擅自離開工作單位。對此,單位表示將不把該生的檔案和人事關系轉向有關的人纔交流中心。
小張得到消息後相當著急,他來到人纔交流中心,打算請人纔交流中心為其進行人事關系代理。但是,人纔交流中心的工作人員卻告訴他,由於工作不滿一年就不辭而別,人纔交流中心也不會為他進行人事關系代管。另外,記者還了解到,畢業生與用人單位一經簽訂就業協議,單位在無違約的情況下,畢業生要按協議履行工作責任,完成簽約中標明的最低『服務時間和年限』,否則,用人單位有權通過法律途徑追究其責任。
青島市人事局大中專畢業生分配辦公室負責人郭俊傑告訴記者,每年畢業生『不辭而別』的現象都有發生,許多用人單位對此很有意見。他說,選擇用人單位是畢業生本人的權力,在與用人單位簽約前,自己一定要全面考察該單位的工資、發展以及自己的實際要求等情況,不要草率簽約,一經簽約就要履行『協議』中各項責任,否則就是自找麻煩。
針對小張的情況,郭俊傑說,按照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經市一級的人事部門將小張的檔案和人事關系全部退回生源所在地的人事部門,如果小張今後想繼續留在青島市工作,辦理戶口和人事關系會非常麻煩,並且可能性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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