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北京某大學,記者看到一棟由招待所改建成的學生公寓,共40個一居室單元,每個單元6張床,內有電視、電扇、衛生間和洗澡設備,每年(10個月)每人交3000元。
學生反映,這房子沒有好到值3000元的程度,6個人如果一年花18000元可以租到比這條件更好的兩居室房子,所以,許多學生只得到校外租房。
據了解,大學生公寓收費高,是近一兩年高校擴大招生以後住宿供應不足造成的。中關村一帶的大學生公寓每人每年收費為2000元至5000元。記者遇到一位剛報到的大學生,他看著《入學通知書》中列出的3000元公寓費,明確表示交不起。他家住豐臺,雖然遠了些,但畢竟在北京,只好決定每天回家住。
學生交不起公寓費怎麼辦?清華大學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貧困學生可以通過貸款、助學金解決住宿費問題。而學生則說,貸款和助學金只能交學雜費和吃飯,根本無法挪用。
國家教育部學生司的一位負責人說,學生公寓收費標准,由各高校自己定,這一塊沒有人負責。家長們對此頗為無奈。他們問,政府能不能給大學生公寓收費規定個標准?
學生公寓到底按什麼標准收費?這對許多剛進校的大學生來說,是一個迫切需要回答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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