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左右的孩子已經能夠認識幣值,並知道拿錢買東西。這時,家長應該適時地對孩子進行認錢、花錢、掙錢的理財教育。
認錢。我的小孫子3歲時已認識了阿拉伯數字1至10和漢字角、元。這時,我便及時地教他認識了紙幣1角、2角、5角、1元、2元、5元、10元和硬幣1角、5角、1元。孫子到3歲半時已會10以內數字的加減運算,我根據錢的票面大小,教他知道了錢的多少,如2元票面的一張紙幣等於1元票面的2張紙幣。
花錢。我給小孫子買小食品時,常常是讓他自己交錢。如買奶油雪糕、匯源果汁、酸奶等,都是1元錢1個(瓶),讓孩子自己交1元錢,買1個(瓶)。如果買普通冰棍,1元錢買2支,他自己拿1支吃,給我1支吃。買這樣的東西,我給他拿2元錢,他也知道找回1元錢。
掙錢。元元知道媽媽上班勞動掙錢,由奶奶送他上幼兒園。他有時說:“我長大了,也要上班勞動掙錢。”我便因勢利導對他講:“你現在就可以和爺爺一起勞動掙錢。”於是,我就教他把家中的易拉罐、果汁瓶收拾在一起,拿到樓下賣給收破爛的,換了錢買小食品。從此以後,元元自己就主動地積攢這些東西賣錢,並知道了“破爛換錢”的含義。(滕守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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