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最近出臺政策,擬重點資助十所大學成為『世界知名大學』或曰『世界一流大學』。政策的出發點是為了扶植我國高等教育事業,使教育質量能夠迅速提高,筆者對此無異議。不過還應該進一步思考一下,究竟何為世界知名大學?
其實,各國對『世界知名大學』均無嚴格和公認的定義。同時,即使公認的一流大學,也不可能在主要學科領域均為第一,且由於各種因素作用,大學間實力、水平的變動也是常事。如在美國,哈佛大學是『比美國歷史還長』的名牌大學,但在過去一百年裡,名氣不如哈佛的加州大學、麻省理工學院等,在工程科學領域的成就,就遠高於哈佛,名氣甚至已超過之。而從歷史上看,重大科技成果很多都是由非知名大學的教師做出的,如創立相對論的愛因斯坦和發現化學元素周期律的門捷列夫,他們所執教的大學當時都毫無名氣。
正因為上述原因,世界各國政府教育管理機構一般不對本國的大學進行排名。美國有民間機構每年對各大學進行排名,但只供考生報考時參考;對於這種排名,政府部門既不承認也不乾預。從社會心理上說,名氣當然會產生很大影響,但也會帶來某些不公正性。鑒於此,國內外的各種科學基金在評審大學教師的科研項目申請時,均按匿名方式進行,即評審專家不知道申請者的任何信息和背景,只依據項目本身的論證水平決定取捨。在西方國家,不僅基金項目,就是政府科研項目和企業委托科研項目(國內稱為『橫向課題』)一般也采用招標形式,以選出最合適的單位承擔研究工作,這就在程序上保證了公正性。
在這方面,我國有不少教訓。以遙感技術為例,國家科技部曾連續十年資助某著名科研機構進行研究,但一直未獲突破,後在全國實行公開招標,結果一家不知名的科研單位中標,且很快取得重大進展。有感於此,時任科技部副部長的徐冠華(現任部長)在接受電視臺采訪中明確表示,今後科技部的所有項目都要采用招標制。
這次國家有關部門擬資助成為『世界知名大學』的十所大學,在國內的名氣一般很大,有些大學像北大、清華等確屬一流,但也有個別大學讓人不能服氣。
依筆者之見,有關部門在選出十所大學進行重點資助,以期將來成為『世界知名大學』的方式來提昇中國高校水平的同時,還應從各大學中選出全國實力最強、水平最高、最有發展前景的學科進行重點資助,這樣纔具有公正性、合理性和科學性。這樣做的結果,肯定會有名氣不大的大學的一些學科得到重點資助,會更有效地推動優勢學科的發展,也有助於大學更早取得世界一流成果,最終則可能會有幾十所甚至更多的國內大學成為世界知名大學?
從更廣的視角看,國內大學和國外一流大學相比,除經費問題外,更主要的還是制度、管理及教育理念等軟環境的差距大。在大學工作的人都知道,國內重點大學一般具有教授審批權,正因為如此,重點大學裡的少數教授、副教授還不如無教授審批權的普通大學的教授、副教授的含金量高,原因就在於重點大學存在對自己人的特殊照顧。一些工科院校為發展文科等學科專業,降低對相關人員評聘高級職稱的條件要求,還稱之為『傾斜政策』。這種『扶劣』的舉措,只是增加教授的數量而已,對科研毫無推動作用。
近年來,不少重點大學實行十級崗位聘任制,最高一級年津貼為5萬元。此次崗位聘任是以業績(科研成果加教學量)為依據,結果就有一些教授(包括一些博導)未能進入關鍵崗位,有的教授還是所謂的『三無教授』(指許多年無論文、無課題、無著作)。這種情況在注重科研能力的國外大學恐怕極少出現。人們不禁要問,這些人當初是如何被評上教授的?
在學術上,國內一些大學人文學科每年一度的研討會只是論文宣讀會而已,毫無研討的氛圍。而在香港,教師和研究生每兩周舉行一次國際學術前沿進展的研討,且材料均用英文撰寫,從而保證與國際學術界接軌。這在國內大學恐怕少之又少。因此,要提高國內大學綜合水平,必須在管理上下功夫,注重制度建設,使大學真正成為英纔的聚集地,而非庸纔的避風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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