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中職與普高協調發展,確保中職招生數佔高中段總數的50%以上,並將此列爲教育強縣評估的“一票否決”指標,這是最近下發的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中等職業教育發展的意見》中所明確規定的。
爲加快中等職業教育的發展,浙江省政府還提出:加大對民辦職校的扶持力度,對辦學質量較好、發展潛力較大的民辦中等職校,當地政府應給予一定的經費補助,各地可選擇部分公辦職校進行改制試點;鼓勵大中型企業特別是高新技術企業與職校開展多種形式的聯合辦學,鼓勵組建以省級重點職校爲龍頭、有關學校和企業參與的職教集團;中等職校可按生均培養成本收費,自主確定校內不同專業的收費標準,報有關部門備案,並在招生前向社會公佈;各地應按企事業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2%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其中50%由市、縣兩級政府統籌;有條件的地方可組建教育發展公司,以現有校產作爲資本金,利用銀行貸款加快學校建設,財政安排的學校基本建設部分撥款可改爲貸款貼息;允許中職學生根據自己的能力選擇初級或中級起考等級,在符合條件的中等職校設立職業技能鑑定所(站),開展職業技能鑑定工作;努力拓寬中職畢業生接受高等職業教育的途徑,“十五”期間全省面向中職畢業生的高職對口招生數佔高職招生總數的比例提高到60%以上,高教自考開考與中職銜接的高職類專業;鼓勵有條件的中等職校舉辦綜合改革實驗班,支持省級重點中等職校與當地的重點高中發揮各自優勢,聯合創辦綜合高中,鼓勵中等職校進行學分制和彈性學制的試點;改進職高專業課教師高級職務的評審辦法,組建浙江省職高專業課教師高評委,鼓勵專業課教師朝“雙師型”和一專多能方向發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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