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學生奶的安全,積極穩妥地推進國家『學生飲用奶計劃』,日前該計劃部際協調小組辦公室主任、農業部農墾局局長魏克佳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強調:各地學生飲用奶計劃工作機構,不得自行認定學生飲用奶生產定點企業,未經國家認定資質的生產企業,不得在其產品包裝上印制『學生奶』、『學童奶』等字樣。
為改善我國青少年身體狀況,提高全民族身體素質,自去年11月15日起,農業部、中宣部、國家計委、財政部、教育部、衛生部、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國家輕工業局等8部委局聯合推出國家『學生飲用奶計劃』。該計劃主要面向大中城市的中小學生,與我國目前正在農村中小學生中實施的『豆奶計劃』有所區別,前者奶類成份主要是牛奶,後者則主要是大豆。
根據國家『學生飲用奶計劃』實施方案,今年下半年,除北京、上海、天津、廣州、沈陽等5個試點城市外,要進一步將實施國家『學生飲用奶計劃』的范圍擴大到具備條件的省會城市和其他重點城市。但魏克佳強調,實施國家『學生飲用奶計劃』一定要堅持『分步實施』的原則,不能不顧客觀條件,片面追求速度,不搞一步到位。
魏克佳同時強調,在開展此項工作時必須注意以下幾個問題:一是必須嚴格按照農業部等四個部門印發的《國家『學生飲用奶計劃』暫行管理辦法》和《學生飲用奶定點企業申報認定暫行辦法》的規定進行,各地學生飲用奶計劃工作機構,不得自行認定學生飲用奶生產定點企業,也不得自行改變或降低生產學生飲用奶的執行標准;二是在國家『學生飲用奶計劃』出臺前,由行業組織認證的定點企業,符合國家學生飲用奶定點生產企業條件的,可按規定程序申報、認定;三是對未獲國家學生飲用奶定點生產企業資質的企業產品,不得在產品包裝上印制『學生奶』、『學童奶』等名稱和標志,以免誤導消費者;四是鼓勵大型定點企業跨地區、跨城市供奶,各地應給予積極支持,不搞地方保護。 (記者 時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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