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大學生們的反映,在打工期間遭遇到的欺騙大致可分爲三大類:騙錢、騙力、騙色。
騙錢
學生打工過程中有時被要求先投入一部分資金,而這部分資金就是不法之徒牟取的利益。
陷阱一:中介詐騙。有一些非法的中介機構,看準了學生們缺少社會經驗、同時又掙錢心切的心理,收取高額的中介費卻不履行合同,不能夠及時爲同學們找到合適的工作,等到他們“找到”了,早就開學了,學生也不能去工作了,中介費算是白交了。更有甚者竟然打一槍換一個地方,交錢後找都找不到了。
陷阱二:交押金。這類騙局一般號稱從事文祕、翻譯等輕鬆體面的工作。求職者只需交一定的押金即可馬上上班。但往往是學生交錢以後,招聘“單位”又推託說目前職位暫時已滿或者暫時沒有工作量,要學生聽消息,接下來便再也沒有消息了。
陷阱三:直銷、傳銷。學生們本來以銷售人員的名義來上崗工作,公司卻讓應聘者如法炮製去哄騙他人,不少同學在高回扣的誘餌下,甚至欺騙了自己的同學、朋友。上當之後往往是騎虎難下,最終只得白搭上一筆錢。
騙力
有的是利用學生的免費勞動力。
陷阱四:剋扣工資。一些學生被個人或流動服務的公司僱傭,講好是以月爲單位領取工錢,但僱主往往在快要付工資時,找個藉口將學生打發掉,或者以種種理由剋扣工資。
陷阱五:網上欺騙。有的個人或者小公司在網上發佈信息,要求應聘者通過電子郵件等方式工作,比如翻譯、創作等。然而學生從網上把稿件、創意等內容發過去之後,就會被告之不能採用,其實他們已經利用了學生們的信息或智力資源,但是在網上很難取證。
騙色
更有甚者,極少數不法之徒,利用在校大學生社會經驗少、輕易相信人的特點,進行犯罪活動。
陷阱六:娛樂場所特種行業。他們大都開出高薪來吸引求職者,工種有代客泊車、導遊、侍者、三陪小姐,有的甚至逼他們做色情交易,青年學生到這些場所打工,容易誤入歧途。
陷阱七:單獨約見女生。這類陷阱多發生在招聘家教或文祕時,有的女同學在對方約見時,不加考慮就去會見,有時會遇到危險。(趙文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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