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人們對大學問題的研究基本是在教育科學的范疇中進行的,研究大學的基礎理論是教育學理論。在這種視野下,大學與高等教育似乎成為一個概念,大學的本質屬性被確定為高等教育,大學的辦學規律被界定為教育規律,大學的職能都以教育為中心展開。大學與高等教育究竟是不是一個概念?大學問題能否在教育科學的范疇下得以准確反映?隨著大學逐步由社會邊緣走向社會中心,職能日益多樣,環境日益復雜,人們越來越多地注意到,大學問題不完全等同於高等教育問題,教育理論不能涵蓋大學理論。
高等教育是一種事業,大學則是一種組織,二者在本質上是有區別的。作為組織,大學的許多問題都根源於其組織自身的特點,諸如被視為『大學最根本價值觀』的學術自由和學校自治,『堅持以學科建設為中心』,『強調適應社會發展、但又要同社會保持一定的距離』等顯著性特點或規律。研究大學,首先應將大學視為組織,一種特殊的社會組織,進而從組織的角度去看待和分析大學問題。從大學的組織特點來看,大學的本質應體現為高深學問,而不是通常人們所講的『高等教育』,大學是以傳播、發展高深學問為其目標的特殊社會組織。大學產生之初,就是一種與高深學問聯系在一起的行會組織,其『目的是對社會的最令人困惑的問題進行盡可能的思考』,『而人纔培養決沒有壓倒傳播知識和研究學術這一根本任務,在某種意義上,它是大學的「副產品」』。大學具有高等教育的職能,但高等教育並不是大學的唯一職能,它也具有其他非教育職能。在認識這些職能及其關系上,長期以來,受教育視野的局限,人們總是不自覺地把人纔培養職能視為大學的中心職能,其他職能圍繞這一職能展開,這種認識不僅限制了大學其他職能的發揮,而且在理論上無法自圓其說,以至於人們在說明這一問題時,常常隨意地用『高等教育』來取代『大學』。事實上,大學在逐步發展過程中演進出的人纔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等職能,都是高深學問在不同時代、不同需求下的『衍生物』。高等人纔的培養出自於高深學問的傳播功能,大學的科學研究職能自不必說是高深學問得以發展的功能體現,而就社會服務來說,也是在高深學問支配下、以高深學問為前提的一種服務,而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服務,大學為社會經濟發展服務的重要特色在於:它不僅僅滿足於關注社會的當前需要,而應具有前瞻性,走在社會發展的前面,為社會健康地持續發展創造新的思路和新的機會。當前,我們正面臨著大學改革與發展的重要時期,推進大學的健康發展,僅認識和掌握教育規律是不夠的,我們需要跳出單一的教育視野思維,把大學視為一個特殊的社會組織,從其組織的自身特點出發進行研究。(張俊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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