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最近一項對青少年問題進行的專題調查顯示,高達47.3%的青少年曾經有過自殺念頭,有23%的青少年有自殘行為,即平均每四到五人中,就有一人有自殘經驗。專家認為,青少年有自殘行為或自殺念頭是心理有問題的警訊,值得引起社會重視。
調查還表明,有『自殺企圖』的,佔8.6%;『自殺意念』和『自殺企圖』兩種都有的為5.3%。
這個調查研究報告還發現,青少年自傷的原因中仍以『家庭因素』為主因。有過自傷經驗的青少年,一般來講與父母關系較差,所經歷的家庭衝突較嚴重。另外,學業滿意度及師生的關系也是重要原因,有自傷經驗的青少年對自己的學業表現比無此經驗者更不滿意,且與老師的關系也較差。
已經出現的青少年自殘方式有很多,包括割腕、撞牆、用煙頭燙自己等等,還有女學生因為感情問題,竟然把全部的頭發都剃光光。青少年自殘的起因大都是與家長、朋友或親密的伙伴、同學相處產生衝突後,而希望借自殘行為,引起別人的重視,以滿足心理的需求。
專家認為,青少年有自殘行為或自殺的意念,往往是心理狀況出問題的警訊。專家指出,青少年選擇自傷或自殺,並不是不懂得尊重生命或珍惜生命,而是由於紛亂的生活經驗,讓他們看不到生命的價值,纔選擇以自殺或自殘作為挫折或壓力的『出口』。(聶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