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某小學一班主任爲了應付班幹部求大於供的局面,只好進行擴編,班長由1人改設3個,學習委員由1人改設5個。
能當上班官的學生,多不是通過公平競爭產生的,而是由家長打電話、遞條子或託人,“要”來的。當上班官之後,增加孩子的自信心和約束力,促進孩子進步的例子,不能說沒有;但當上班官之後,放縱了孩子的自我約束力,使孩子“以權謀私”的卻也不少。曾在報上看到這樣一條消息:成都市範女士11歲的女兒張玲(化名)在成都上小學四年級,只當了個小組長,本組的10個同學就湊錢請這位“組長大人”去公園吃燒烤。對此,做母親的範女士大惑不解:“一個小小的組長,就可以如此威風?”當“組員”的娃娃們說:“她是我們的小組長,管收發作業本,權力可大哩!我們對組長好,到了關鍵時刻,組長給我們許多方便。”當上班官就有了權力,有了權力就被人高看一眼,就有人巴結討好送禮請吃——這就是有些小學娃娃爭當班官的情結所在。
社會上有什麼風,校園裏就起什麼浪。“跑官”、“要官”風吹進校園之後,“官本位”意識又在毒化着我們的下一代。官場上成人腐敗的現象已令人憂心忡忡,校園裏所出現的這種現象更叫人感到不安。假如魯迅先生地下有知,相信也會再一次發出呼籲:救救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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