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兒子今年14週歲,他想利用假期在外租房單獨居住,並找份臨時工作做,培養自主意識。我們做父母的也支持他這樣做,但不知法律上是否允許?
專家意見:
我國法律不允許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父母單獨居住。之所以如此規定,就是考慮到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點,若不正確引導教育,極易走上邪路。因而不允許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以培養所謂的獨立意識而放任不管。
另外,對於找臨時工的問題,《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企業事業組織,個體工商戶非法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趙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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