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教育部直屬高校畢業研究生就業工作總結會的代表們日前達成共識:今後,民營、外資企業等任何『非重點單位』接收研究生,無須再交委托培養費。
長期以來,我國高校研究生畢業後,主要是輸往『重點單位』,包括國家黨政機關,部隊所屬單位,由國家撥款的學校、全民所有制科研單位、國家重點企業,由財政撥款的文化、醫療等公益事業單位等。畢業研究生超出服務范圍就業,必須由用人單位向培養單位補辦委托培養手續,交納培養費,否則不能獲得派遣。
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培養費征收標准是碩士1.5萬元,博士2萬元。實際上,絕大部分高校都難以收齊這個數。(劉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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