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多倫多星報》所獲得的消息,聯邦司法部仿效美國的反恐怖計劃起草了一套新的法規,警察可以不受限制地竊聽電話、手提電話及互聯網的通訊,而且也無須通知當事人。而在目前的情況下,警察要獲得法院授權,最終須告知當事人,這類授權最長可延至三年。
新法規使警察有類似於加拿大安全與情報局(Canadian Security And Intelligence Service,簡稱CSIS)在收集情報時所擁有的權力。
美國的類似新規定還包括無限期拘留恐怖嫌疑分子。美國的公民自由倡權人士對新法規強烈發對,無論是左傾或右傾人士的反應都很大。
不願透露姓名的加拿大官員表示,也會遇到這類抗議。在九一一恐怖襲擊之後不久,麥莉蘭即表示,保護個人權力與保障集體安全的天平正偏向安全方面。這項新的綜合性反恐怖法案將對其他法律作出修訂,如刑法、行政機密法、加拿大證據法及國防法。
加拿大目前並不列出恐怖組織的名單,因爲加國保障集會結社自由,但渥太華當局最近接納了美國提供的黑名單。移民及刑法專家擔憂,建立黑名單有累及無辜的風險。律師魯貝(Clayton Ruby)說,ANC是個道道地地的恐怖組織,但現在是南非共和國的執政黨。
據悉,新法律將包括:
*爲恐怖組織籌款屬觸犯刑法。在目前的情況下,政府只是剝奪籌款團體的慈善地位。估計麥莉蘭還將動議凍結這類團體的資產。
*設立一項新的刑事罪名,即利用爆炸裝置、致命武器攻擊公共場所、公共交通系統、政府及基礎設施屬犯罪。這一修改將使加拿大法律與聯合國的爆炸公約相符;
*支持恐怖組織同樣是犯罪,並將受到嚴厲懲罰;
*那些涉嫌在海外從事恐怖活動的人,可以在加拿大被起訴,或由加拿大引渡;
*修訂一九三九年制定的行政祕密法(Offical Secrets Act),禁止向那些對加拿大重點基礎設施造成威脅的國家或恐怖組織透露信息。
*修訂加拿大證據法(Canada Evidence Act),對由盟友向加方提供的信息施行保護;
*界定通訊安全機構(Communication Security Establishment,簡稱CSE)的新角色爲高度機密情報收集組織,隸屬國防部,專門從事電子偵察、監督無線電及其他信息傳送,以及截取外國情報。
聯邦政府表示已經做好準備,接受各界對新措施的憲法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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