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撫順市近日規定,今後凡是從事中小學家教的人員必須在獲得《家庭教師執教證書》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後方准予從事家教工作。
這項名爲《撫順市中小學家庭教師管理辦法》的政策,是撫順市教委、地稅、工商、物價、財政5部門聯合制定的。《辦法》規定,願意從事家教工作的人員必須首先向所在單位或所在社區提出申請並獲得批准,然後經市、縣(區)教委審查批准後,發給《家庭教師執教證書》。接着,申請人持執教證書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以後方允許從事家教工作;對不辦營業執照從事“家教”的按無照經營予以取締。
據瞭解,《執教證書》由撫順市教委統一印製,每年審覈一次。期間,家庭教師不得用強迫、暗示等手段爲自己拉學生,接受家教的學生必須是自願的。家庭授課最多不超過5名學生。家庭授課每課時按1小時計算,每次課不得超過兩課時。家庭授課按小時收費。文化類、體育類一對一授課1小時,每生收10至20元,超兩名學生的每小時收費5至10元。音樂一對一授課1小時每生收20至50元,舞蹈、美術一對一授課每小時10至30元。
根據此次出臺的政策,撫順市地稅部門將對家庭教師建立以票管稅制度,採取按領取“專用發票”票面額5%的定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對不按規定標準收取學費,偷漏稅或不執行《辦法》規定內容的,發現兩次,將取消其家教資格。此外,市教委還將制定相應的“家教”舉報與監察制度,使“家教”管理更加科學、規範。(夏海龍 姜義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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