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廣州市全面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工作會議在市政府禮堂召開,會議提出要按照《廣州市首次教師資格認定實施方案》的要求,在今年內完成在編正式教師和退(離)休教師申請教師資格的認定工作,明年上半年完成社會人員申請教師資格的認定工作。
記者瞭解到,教師資格制度是一種國家法定的職業許可制度。全面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是國家依法治教,使教師任用走上科學化、規範化和法制化軌道的重要保證,是依法管理教師隊伍、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重要手段。廣州市此次出臺的《首次教師資格認定實施方案》,對全市首次教師資格認定的對象範圍、條件、程序、認定權限和工作分工等都作了具體要求。教師資格條件包括以下四方面:中國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條件、學歷條件和教育教學能力的條件。教育教學能力的條件又包括身體條件、普通話水平、選擇教育教學內容和方法、設計教學方案、掌握運用教育學、心理學知識的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管理學生的能力、運用現代教育技術的能力以及爲提高教育教學水平而進行研究活動的能力,等等。具有教師資格是受聘教師職務的一個必備前提,但並不意味着一定被聘任做教師工作。
會議要求各有關單位在依法做好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時要切實做到“四嚴格”(即嚴格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法定程序操作;嚴格規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及認定權限;嚴格掌握教師資格認定的範圍和條件;嚴格管理教師資格證書)和“四把關”(即把好報名關、把好試講面試關、把好教育學、心理學課程補修關、把好資格認定關)。市教育局已爲首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成立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全市有關的具體工作。各區、縣級市教育局也將在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啓動階段成立領導小組,具體領導工作並組織協調實施。(黃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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