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招生單位及其學科、專業和指導教師可以招收博士研究生? 經國務院批准有權授予博士學位的單位及其學科、專業和指導教師,根據需要與可能條件,可以有計劃、有步驟地招收脫產或在職博士生。
2.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專業目錄何時可以索取?向誰索取? 博士生招生工作的計劃、報名和考試日期全國未作統一規定,由各招生單位自定。各招生單位的招生專業目錄的公佈時間、郵購或索取的手續、方式等均不同。考生應注意招生單位的招生廣告(一般登在《光明日報》上),並與招生單位取得聯繫。
3.符合報考條件的在職人員是否可以自由報考博士研究生? 按[82]教高二字032號《關於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的暫行規定》的通知規定“各單位要從大局出發,積極支持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考,努力爲國家輸送人才。凡是符合報考條件的在職人員報考博士生,所在單位應給予支持”(現役軍人除外)。
4.報考博士研究生的報名日期、地點和考試日期是如何確定的? 報考博士研究生的報名日期、地點和考試日期國家教委沒有統一規定,由各招生單位根據具體情況自行確定。
5.報考博士研究生應具備什麼條件? 凡符合下述各項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1)熟悉馬克思列寧主義和毛澤東思想的基本原理,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品德良好,遵紀守法,勤奮學習,決心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2)已獲得碩士學位的在職人員,應屆畢業碩士生(最遲在錄取前能夠取得碩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者; (3)身體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40歲; (4)有兩名與本門學科有關的副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的專家推薦。 各單位要從大局出發,積極支持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考,努力爲國家輸送人才。凡是符合報考條件的在職人員報考博士生,所在單位應給予支持。現役軍人報考博士生,按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的規定辦理。
6.辦理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報名手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時需要通過考生所在單位向招生單位送交下述材料: (1)考生所在單位同意該生報考函件; (2)報考博士生申請表; (3)專家推薦書; (4)碩士課程學習成績單、碩士學位論文全文和評議書; (5)碩士學位證書或證明書; (6)體格檢查表; (7)政治審查表。 應屆畢業的碩士生必須在錄取前補交碩士學位證書。 同等學力者不交(3)、(4)兩項材料,但應當開列已經學習過的碩士課程和寄送公開發行刊物上發表的與碩士學位論文相當的學術論文全文。 外地考生可以函報。 招生單位對報考人員所在單位送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後,對符合條件的考生髮給准考證。
7.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方式、科目是什麼? 招收博士生,實行考試與推薦相結合,筆試與口試相結合的方法。科目一般包括馬克思列寧主義理論課、外國語和業務課。業務課的數量由各招生單位確定。除筆試、口試外,招生單位還可以舉行其他必要的測試。考試日期由各級招生單位自行確定。
8.博士研究生的錄取標準和程序是什麼? 錄取博士生,一定要嚴格掌握標準,堅持質量第一。根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確保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由指導教師提出初步錄取意見,經系(所)、校(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覈通過,校(院)長批准,確定錄取名單。錄取名單報省(市、自治區)高等教育廳(局)、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各主管部委和教育部備案。各省、市、自治區高等教育廳(局)、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和各主管部委有監督檢查的責任和權力。
9.碩士生提前攻讀博士學位的選拔原則和條件是什麼? 選拔碩士生提前攻讀博士學位,必須貫徹擇優原則,堅持標準,嚴格要求,切實保證質量。 一般來說,被推薦的碩士生必須具備如下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有爲祖國科學事業獻身的精神;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修養。 (2)已按培養方案的規定學完全部課程並取得規定的學分,各門學位課程的考試成績優秀,其他課程必須考覈通過。 (3)有較強的科學研究工作能力,在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內取得較好的科研成果。
10.碩士生提前攻讀博士學位所需的審批手續有哪些? 由碩士生本人提出申請,碩士生指導教師推薦,經教研(研究)室提出意見,系審覈,並經研究生院(或研究生處)覈准(科研單位可直接由研究所覈准),可以參加該年度博士生入學考試,也可以由系(研究所)單獨組織考試(資格考試)小組進行考試,成績合格者,經校、院(研究院)長批准,可以轉爲博士生。提前攻讀博士學位享受博士生待遇。
11.在職人員獲得博士學位生資格應具備哪些條件? 見前面在職人員報考條件部分。
12.港澳臺人員報考博士生的條件及學習年限有何規定? 見前面有關“港澳臺人士報考內地研究生”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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