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一個剛剛興起的“行業”,應該怎樣“處置”?是斷然否定?是抓緊規範?總得有個態度。“校外午託”就是這麼一個“行業”。遺憾的是,在深圳,這個領域至今尚處於無規範的“遊散”狀態。
據本報10月21日報道,校外午託現在已經很是常見:每到中小學放學時,就有人高舉着午託班的牌子招徠學生,這些“校外午託班”吸引了許多家長的注意,其市場前景被許多人看好。
校外午託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正如報道所說,它的興起是“大勢所趨”,是擋不住的“市場規律”——在長春、鄭州、柳州等地,已經有人把校外午託做成了明星服務行業。問題在於,對這一“新生”事物應該如何對待。如果是因爲考慮到健康、安全等因素,要將這些“校外午託班”“一棒子打死”,那就應該趕緊想辦法切實地解決一下學生午間就餐、休息等問題;如果是因爲這是一個“新生”事物,取姑且觀望的態度,那麼到現在也應該有一個明確的判斷了---畢竟,無明確規範的時候,也是最容易出事的時候,真要到那時,學校和家長找誰理論去?
無論從哪方面來說,對於這些“午託班”進行引導和規範,都應該是當務之急。
問題看來不在於這個“行業”本身,而在於到底該由誰來負責這檔子事,這就涉及到我們有些管理部門的職責劃分和權限。而一到這種境地,也就很容易出現相互扯皮推諉的現象,使看起來較小的事情也變成了久拖不決的大問題。規範“午託班”不能再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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