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臺前縣屬國家級貧困縣。從1994年開始,該縣實行教育事業費由全縣統管,探索出一條貧困縣確保教師工資足額發放的新路子
臺前縣位於河南省最東北角,地處黃河灘區,工業基礎薄弱,農業生產落後,是國家級貧困縣,2000年全縣財政收入不足3000萬元。這樣的“家底”,要做到全縣不拖欠教師工資,實在不是一件容易事。1994年以前,該縣農村中小學教育事業費歸鄉鎮財政解決,由於鄉鎮財政困難,教師工資拖欠嚴重,新分配的大中專畢業生無人接收。
改變現狀,必須從改革教育經費管理體制入手,臺前縣委、縣政府決定大膽改革。從1994年1月1日起,該縣將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上收到縣財政管理,下發了《關於改變教育經費供應渠道的通知》。新的撥款渠道爲:財政局—縣教委—各鄉鎮聯合校部—各管理區中心校部—各學校。此辦法實施後,一度保證了教師工資的按月足額發放。但隨着形勢的發展,教師工資發放程序環節多、截留挪用教師工資等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雖然縣政府克服種種困難,千方百計籌措資金撥付了教師工資,但仍不能及時到位,教師不能按月領取。針對這些問題,至1997年底,臺前縣委、縣政府提出了全縣教師工資由縣財政統一發放的思路,制定了一套科學完善的確保教師工資發放的具體方案。
一是摸清底數,建立檔案。由縣委組織部牽頭,從縣人事局、財政局、教委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專題調查組,用兩個多月的時間,深入到全縣各鄉鎮、學校,逐單位逐人進行調查覈實,摸清了全縣教師人數,隨後爲全縣所有教師建立了個人工資檔案,並將每個人的基本情況輸入微機管理。
二是精心組織,統一發放。改變以前由各學校發放工資的辦法,實行縣財政統一發放工資,並確定了統一發放工資的實施範圍,由縣紀檢委、縣監察局、縣財政局、縣審計局聯合行文,確定縣農業銀行爲委託代發工資銀行,其下屬的18個營業所爲代發工資網點。縣財政局根據縣人事局、縣編制辦、縣教委的手續覈實各鄉鎮學校教職工人數,統一編制工資花名冊,按月將應發工資撥付到代發銀行。代發銀行按照財政局提供的應發工資花名冊和代扣款項表,將實發工資分別記入教師個人工資賬戶,減少了資金撥付和週轉環節,杜絕了單位擅自截留和挪用教師工資現象。
同時,該縣爲確保教師工資發放,壓縮了其他開支,堅持以財政撥款爲主,確保“三個增長”;從1999年以來,該縣又對農村教育費附加實行了“鄉徵、縣管、鄉用”的管理體制,對預算外教育收費實行全縣統管。
改革教育經費管理體制,實行縣財政統一發放教師工資之後,臺前縣不但確保了教師工資的按時、足額發放,而且將編制、人事和財政管理有機結合起來,有效地清除了單位“吃空缺”現象,全縣教育系統執行統一的工資、補貼、津貼項目和標準,大大提高了人員經費支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受到教師的歡迎。
衆所周知,教師工資能否按時足額發放,事關教師隊伍的穩定和教育事業的發展。《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指出:確保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發放是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責任;從2001年起,將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的管理上收到縣。按照《決定》要求,解決教師工資拖欠問題的主要責任落在了縣級政府的肩頭。臺前縣的作法表明,只要縣委、縣政府真正把教育放在優先發展的地位,真正把廣大教師的切身利益放在心頭,拖欠教師工資問題就一定能夠解決。(記者 陳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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