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接到一些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女性的投訴,聲稱她們在不同的時間、車次經歷了同樣的遭遇:在公交車上被人性騷擾。據專家介紹,常乘公交車的女性六成親身經歷或親眼見過性騷擾。騷擾者身份從白領到民工都有,最常見的形式是故意用身體緊貼女性身體,左蹭右蹭。但是,大多數被騷擾者都只會做“沉默的羔羊”,儘量躲避,只有不到一成的女性會大聲斥責對方。
王小姐:沒想到看起來斯斯文文的卻是那種人
王小姐說:8月初的一天早上,我從大北窯站上了9路公共汽車,站在靠後門的走廊邊上,當時人很多,特擠。一個帶着眼鏡、看起來文質彬彬的中年男子站在我後面緊緊地挨着我,起先我覺得沒什麼,以爲人多、車擠,挨着就挨着吧。後來我覺得不對勁了,好像有東西在我的臀部和腰部蹭來蹭去。我心中一驚,急忙回頭去看,發現是那個男的緊貼在我身後,臉上卻是一副若無其事的神情。我低頭看,覺得他下腹部的褲子有些隆起,立即知道了是怎麼回事。可我也不敢聲張,很難爲情,就往邊上裏面擠了擠,想離他遠點兒就好了,可誰會想到他也跟着我往裏邊擠,還緊緊地挨着我!我就用雨傘柄對他戳了過去,這人只得往後挪了兩步。就這樣我用雨傘頂着他,不讓他靠近我。一到了崇文門站,我就像逃似地跑下了車。
梅女士:該送他去派出所
在電話裏梅女士氣憤地說:真該送他支派出所!那天,我和同事一起去逛街,在王府井上了1路公共汽車,車上人很多,我們都站着。車剛過天安門時,那位女同事對我說,有個男的好像在碰她的臀部。我側過頭一看,她身後站着個年齡不大的男人,拎着一隻公文包,腋下還夾着幾張報紙,看他挺老實的樣子,我就跟同事說,可能是車上人太多了,他不小心碰到的。可過了一會兒,同事又跟我說那個男的在摸她。這時,我們前面有人下車,我就讓她坐在空出的座位上,我站在她旁邊。誰知那男的也順勢站到了我身後,不一會我就感到有東西在我臀部和腰部摸來摸去。我以爲是小偷,便突然轉過頭去說:“想幹嘛?”他若無其事地把身子轉了過去。過一會兒,我同事小聲地對我講:“他又在摸別人了。”我回頭一看,的確,他不是小偷。
九成女性不敢大聲喊出來
公交車上的性騷擾究竟有多普遍?一項針對年輕女性的調查表明,親身經歷過的佔35%,親眼見到的佔28%,聽說過的佔27%,不知道的僅佔13%。調查顯示:在公交車上性騷擾的對象主要是廣大女性,尤其是年輕女性(年齡段集中在18歲到25歲之間)。在被調查者中,親身經歷或親眼見過的人數達到被調查者總數的近60%。但60%的被騷擾者表示,在遇到這種情況時是不會聲張的,儘量躲避,只有不到10%的女性會大聲斥責對方。
據瞭解,公交車上性騷擾的主要方式有:一、在車上非常擁擠時故意用身體緊貼女性身體,左蹭右蹭;二、用手或肘觸女性的敏感部位;三、上下車時趁亂摸臀部或胸部;四、用下身觸碰女性,甚至拉開褲鏈;五、語言或其他方式騷擾。其中第一種最常見,佔50%。
“性騷擾”是違法行爲
北京大學心理系徐老師認爲:產生這種現象的條件有兩方面:一是公交車內一般都比較擁擠,人與人之間正常的空間距離感被縮小。而在與年輕女性靠得較近時,男性容易產生心理變化,一些自控力較差的人就會做出不適當的行爲。二是現在一些女性穿着、打扮過於暴露,給人以可乘之機。有些人是因爲他自身有性心理問題,才發生這樣的事情,這樣的人對於這種事情的發生是無法控制的。而有一些人純粹是道德上的問題,趁人不備佔便宜。
北京市華城律師事務所張宇鋒、柳瑩律師認爲,性騷擾是一種違法行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7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強制手段猥褻婦女或者污辱婦女的,可以視其情節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當然也可將對方直接扭送公安機關,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處理。(沈曉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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