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北京市教委等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北京市2001年從全日制高等學校在校生中征集新兵若乾問題的通知》,《通知》對自願應征入伍的在校大學生列出了12條優惠政策。
這些優惠政策包括:對高等學校自願應征入伍的在校學生,可保留學籍至其退出現役後一年內;對退役後回原學校原專業復學的學生,所在學校承認其已修課程的成績和學分,對已修完的課程或修完總學時已達五分之四課程、但因入伍而耽誤課程考試的,所在學校可參考其平時學習情況確定其該課程的成績,並給予相應的學分;應征入伍學生退出現役復學時,原所學專業因調整等原因停辦的,經學校批准可在相近專業復學,已修課程的成績和學分予以承認,經學校批准轉換專業的,原所修課程的成績和學分根據專業情況予以認定;對高等學校自願應征入伍的在校學生已交的當學年學費由學校全額返還;應征入伍學生退出現役後,回原學校復學,適當減免原學制內的學費,家庭經濟困難的,給予一定的困難補助;在服現役期間因公傷殘的,有學習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者,復學後免交學費,並由學校酌情給予生活困難補助;高等學校自願應征入伍的在校生退役復學後,原本科學生報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高等學校在校生入伍後,部隊在選取士官、直接提昇軍官,以及復學畢業後接收補充軍隊乾部隊伍等方面給予優待;高等學校在校生入伍服役期間,由學校所在區縣民政部門按照本市有關規定每年發給其家屬優待金;服役期滿退出現役時不願復學而希望就業的,由政府安置部門依據有關政策給予安置工作等。
市征兵辦有關人士介紹,今年首先在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工業大學和北京農學院三所學校進行征集在校大學生的試點工作,征集對象僅限入學前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年滿18歲至22歲的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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