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報道的京城首起“早戀官司”,引起很多人的關注,11月12日記者從豐臺法院瞭解到,這起官司一審已經有了結果,因自己兒子早戀輟學而狀告對方家長的姜女士由於缺乏證據,沒有打贏官司。
姜女士認爲自己17歲的兒子小若一向很乖,可是自從和技校學生小青相識並戀愛之後,變得說謊、穿奇裝異服、留長髮、夜不歸宿,最後輟學,姜女士認爲這一切都是小青的家 長李先生縱容的結果,由於李先生妨害、干擾她管教孩子,致使孩子在早戀的問題上越陷越深,因此提出要求李先生停止妨害行爲,賠償經濟和精神損失3萬元。
法院經過審理認爲,李先生知道兩個孩子談戀愛的事情之後,及時告訴了姜女士,並對女兒進行了規勸,盡到了監護責任,兩人此後繼續交往是李先生能力所不能控制的,姜女士認爲李先生妨害她管教孩子缺乏證據,因此最終駁回了姜女士的訴訟請求。
據瞭解,目前兩個孩子仍然整日在外遊蕩,無心上學,敗訴後的姜女士憂心忡忡地說,孩子早戀的事法律管不了,真不知道應該向誰求助,讓孩子早日走上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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